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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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管道基础

5.2.1 管道基础采用原状地基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状土地基局部超挖或扰动时应按本规范第4.4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岩石地基局部超挖时,应将基底碎渣全部清理,回填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或粒径10~15mm的砂石回填夯实;
    2 原状地基为岩石或坚硬土层时,管道下方应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砂垫层厚度
管材种类/管外径 垫层厚度(mm)
Do≤500 500<Do≤1000 Do>1000
柔性管道 ≥100 ≥150 ≥200
柔性接口的刚性管道 150~200
    3 非永冻土地区,管道不得铺设在冻结的地基上;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地基冻胀。
5.2.2 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基与管座的模板,可一次或两次支设,每次支设高度宜略高于混凝土的浇筑高度;
    2 平基、管座的混凝土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低坍落度混凝土;
    3 管座与平基分层浇筑时,应先将平基凿毛冲洗干净,并将平基与管体相接触的腋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筑混凝土,使管体与管座混凝土结合严密;
    4 管座与平基采用垫块法一次浇筑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对侧的混凝土高过管底与灌注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5 管道基础应按设计要求留变形缝,变形缝的位置应与柔性接口相一致;
    6 管道平基与井室基础宜同时浇筑;跌落水井上游接近井基础的一段应砌砖加固,并将平基混凝土浇至井基础边缘;
    7 混凝土浇筑中应防止离析;浇筑后应进行养护,强度低于1.2MPa时不得承受荷载。
5.2.3 砂石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前应先对槽底进行检查,槽底高程及槽宽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有积水和软泥;
    2 柔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宜铺设厚度不小于100mm的中粗砂垫层;软土地基宜铺垫一层厚度不小于150mm的砂砾或5~40mm粒径碎石,其表面再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中、粗砂垫层;
    3 柔性接口的刚性管道的基础结构,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土质地段可铺设砂垫层,亦可铺设25mm以下粒径碎石、表面再铺20mm厚的砂垫层(中、粗砂),垫层总厚度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柔性接口刚性管道砂石垫层总厚度
表5.2.3 柔性接口刚性管道砂石垫层总厚度
    4 管道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捣密实,与管底紧密接触,不得用其他材料填充。
条文说明
5.2.1 原状土地基,又称为天然地基,指既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又未被扰动的地基。表5.2.1中对柔性接口刚性管道不分管径规定了垫层厚度,是来自工程实践经验。
5.2.2 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的混凝土基础及水泥砂浆抹带的接口内容,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平口管排水管道工程,这类管道必须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来提高管材的支承强度和解决接口问题。
    新的《混凝土低压排水管》JC/T 923-2003颁布以来,各种预应力混凝土管都已被广泛用于排水管道;钢筋混凝土管的接口也普遍采用了承插口、企口及钢套筒等插入方式连接,采用橡胶圈的柔性接头钢筋混凝土管,不但施工简便,缩短了施工工期,且抵抗地基变形能力强。现浇混凝土基础的排水管道已非主流,且呈淘汰趋势;虽然无筋的混凝土平口管在有些地区仍在采用,但是本规范作为新修编的国家规范依据有关规定删除了无筋的混凝土平口管内容。
5.2.3 本条对砂石基础施工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近些年来给排水管道,包括钢管、球墨铸铁管、化学建材管、钢筋混凝土管、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道工程已广泛采用弧形土基;开槽施工的弧形土基做法通常都用砂石回填,所以国内通称为“砂石基础”;砂石也属于岩土类,因此砂石基础实际上也是土基础。
    弧形土基的回填要求,对刚性管道和柔性管道在腋角以下部分都是一样的,差别在于管道两侧回填土的压实度,柔性管道要求达到95%,刚性管道要求达到90%。本条规定管道的有效支承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回填,主要考虑其有利于管周的力传递;现场有条件时也可使用砂性土,但应与设计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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