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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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道布置和敷设

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 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4.3.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
    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
    10 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3.3A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3.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3.6A 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4.3.7 排水管道宜在地下或楼板填层中埋设或在地面上、楼板下明设。建筑有要求时,可在管槽、管道井、管窿、管沟或吊顶、架空层内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在气温较高、全年不结冻的地区,可沿建筑物外墙敷设。
4.3.8 下列情况下卫生器具排水横支管应设置同层排水:
    1 住宅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管要求不穿越楼板进入他户时;
    2 按本规范第4.3.3A条~第4.3.6条的规定受条件限制时。
4.3.8A
住宅卫生间同层排水形式应根据卫生间、卫生器具布置、室外环境气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3.8B
同层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漏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5.7条~第4.5.10A条的要求;
    2 排水管道管径、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4.9、4.4.10、4.4.12条的要求;
    3 器具排水横支管布置和设置标高不得造成排水滞留、地漏冒溢;
    4 埋设于填层中的管道不得采用橡胶圈密封接口;
    5 当排水横支管设置在沟槽内时,回填材料、面层应能承载器具、设备的荷载;
    6 卫生间地坪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漏措施。
4.3.9
室内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管垂直连接,采用90°斜三通;
    2 排水管道的横管与立管连接,宜采用45°斜三通或45°斜四通和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
    3 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或90°变径弯头;
    4 排水管应避免在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
    5 当排水支管、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采用45°斜三通接入。
4.3.10 塑料排水管道应根据其管道的伸缩量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处。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
    注:1 当排水管道采用橡胶密封配件时,可不设伸缩节;
        2 室内、外埋地管道可不设伸缩节。
4.3.11 建筑塑料排水管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防火等级等要求设置阻火装置。
4.3.12 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立管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4.3.12的规定;

表4.3.12  最低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至立管管底的最小垂直距离 

  注:单根排水立管的排出管宜与排水立管相同管径。
    2 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3 横支管接入横干管竖直转向管段时,连接点距转向处以下不得小于0.6m;
    4 下列情况下底层排水支管应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或采取有效的防反压措施:
        1)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第1、2款的要求时;
        2)在距排水立管底部1.5m距离之内的排出管、排水横管有90°水平转弯管段时。
4.3.12A 当排水立管采用内螺旋管时,排水立管底部宜采用长弯变径接头,且排出管管径宜放大一号。
4.3.13 下列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管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1 生活饮用水贮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
    2 开水器、热水器排水;
    3 医疗灭菌消毒设备的排水;
    4 蒸发式冷却器、空调设备冷凝水的排水;
    5 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溶霜水盘的排水。

4.3.14 设备间接排水宜排入邻近的洗涤盆、地漏。无法满足时,可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漏斗或容器。间接排水的漏斗或容器不得产生溅水、溢流,并应布置在容易检查、清洁的位置。
4.3.15 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宜按表4.3.15确定。

表4.3.15  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

 

注:饮料用贮水箱的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150mm。
4.3.16 生活废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有盖的排水沟排除:
1 废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或沉淀物需经常冲洗;
2 设备排水支管很多,用管道连接有困难;
3 设备排水点的位置不固定;
4 地面需要经常冲洗。
4.3.17 当废水中可能夹带纤维或有大块物体,应在排水管道连接处设置格栅或带网筐地漏。
4.3.18 室外排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连接,应检查井连接;
2 室外排水管,除有水流跌落差以外,宜管顶平接;
3 排出管管顶标高不得低于室外接户管管顶标高;
4 连接处的水流偏转角不得大于90°。当排水管管径小于等于300mm且跌落差大于0.3m时,可不受角度的限制。
4.3.19 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
4.3.20 排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4.3.21 当建筑物沉降可能导致排出管倒坡时,应采取防倒坡措施。
4.3.22 排水管道在穿越楼层设套管且立管底部架空时,应在立管底部设支墩或其他固定措施。地下室立管与排水管转弯处也应设置支墩或固定措施。

条文说明

4.3.1 本条规定了小区排水管道布置的原则。
    本条增加了在不能按重力自流排水的场所,应设置提升泵站。注中规定可采用真空排水的方式。真空排水具有不受地形、埋深等因素制约,但真空机械、真空器具比较昂贵,故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另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埋地管道和检查井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技术措施。
4.3.2 本条增加了一个第2款的注。本款规定是为防止混凝土排水管的刚性混凝土基础因冰冻而损坏,而埋地塑料排水管的基础是砂垫层柔性基础,具有抗冻性能。另外,塑料排水管具有保温性能,建筑排出管排水温度接近室温,在坡降0.5m的管段内,排水不会结冻。本条注系根据寒冷地带工程运行经验,可减少管道埋深,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3.3 本条第4款对排水管道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的规定留有必须穿越的余地。工程中建筑布局造成排水管道非穿越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不可,随着橡胶密封排水管材、管件的开发及产品应市,将这些配件优化组合可适应建筑变形、沉降,但变形沉降后的排水管道不得平坡或倒坡。
    本条第6款中补充了排水管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的规定,排水管也包括雨水管。客厅、餐厅也有卫生、安静要求,排水管穿厅的事例,群众投诉的案例时有发生,这是与建筑设计未协调好的缘故。
4.3.3A 卧室是住宅卫生、安静要求最高,故单列为强制性条文。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任何部位,包括卧室内壁柜。
4.3.4 本条升为强制性条文。穿越水池上方的一般是悬吊在水池上方的排水横管。
4.3.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遇水燃烧物质系指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称为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
    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
    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
    在储存危险品的仓库设计中,应避免将排水管道(含雨水管道)布置在上述危险品堆放区域的上方。
4.3.6 由于排水横管可能渗漏,和受厨房湿热空气影响,管外表易结露滴水,造成污染食品的安全卫生事故。因此,在设计方案阶段就应该避免卫生间布置在厨房间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建筑设计不能避免时,排水横支管设计成同层排水。改建的建筑设计,应在排水支管下方设防水隔离板或排水槽。
4.3.6A 本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第8.2.7条。
4.3.8 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的适用条件。
4.3.8A 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形式选用的原则。目前同层排水形式有:装饰墙敷设、外墙敷设、局部降板填充层敷设、全降板填充层敷设、全降板架空层敷设。各种形式均有优缺点,设计人员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
4.3.8B 本条规定了同层排水的设计原则。① 地漏在同层排水中较难处理,为了排除地面积水,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卫生器具附近,既要满足水封深度又要有良好的水力自清流速,所以只有在楼层全降板或局部降板以及立管外墙敷设的情况下才能做到。② 排水通畅是同层排水的核心,因此排水管管径、坡度、设计充满度均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条文规定,刻意地为少降板而放小坡度,甚至平坡,为日后管道埋下堵塞隐患。③ 埋设于填层中的管道接口应严密不得渗漏且能经受时间考验,粘接和熔接的管道连接方式应推荐采用。④ 卫生器具排水性能与其排水口至排水横支管之间落差有关,过小的落差会造成卫生器具排水滞留。如洗衣机排水排入地漏,地漏排水落差过小,则会产生泛溢,浴盆、淋浴盆排水落差过小,排水滞留积水。⑤ 本条第5、6款系给排水专业人员向建筑、结构专业提要求。卫生间同层排水的地坪曾发生由于未考虑楼面负荷而塌陷,故楼面应考虑卫生器具静荷载(盛水浴盆)、洗衣机(尤其滚桶式)动荷载。楼面防水处理至关重要,特别对于局部降板和全降板,如处理不当,降板的填(架空)层变成蓄污层,造成污染。
4.3.9 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改善管道内水力条件,避免管道堵塞,方便使用。污水管道经常发生堵塞的部位一般在管道的拐弯或接口处,故对此连接作了规定。
4.3.10 塑料管伸缩节设置在水流汇合配件(如三通、四通)附近,可使横支管或器具排水管不因为立管或横支管的伸缩而产生错向 位移,配件处的剪切应力很小,甚至可忽略不计,保证排水管道长时期运行。
    排水管道如采用橡胶密封配件时,配件每个接口均有可伸缩余量,故无须再设伸缩节。
4.3.11 建筑塑料排水管穿越楼层设置阻火装置的目的是防止火灾蔓延,是根据我国模拟火灾试验和塑料管道贯穿孔洞的防火封堵耐火试验成果确定。穿越楼层塑料排水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才设阻火装置:①高层建筑;②管道外径大于等于110mm时;③立管明设,或立管虽暗设但管道井内不是每层防火封隔。
    横管穿越防火墙时,不论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不论管径大小,不论明设还是暗设(一般暗设不具备防火功能)必须设置阻火装置。
    阻火装置设置位置:立管的穿越楼板处的下方;管道井内是隔层防火封隔时,支管接入立管穿越管道井壁处;横管穿越防火墙的两侧。
    建筑阻火圈的耐火极限应与贯穿部位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相同。
4.3.12 根据国内外的科研测试证明,污水立管的水流流速大,而污水排出管的水流流速小,在立管底部管道内产生正压值,这个正压区能使靠近立管底部的卫生器具内的水封遭受破坏,卫生器具内发生冒泡、满溢现象,在许多工程中都出现上述情况,严重影响使用。立管底部的正压值与立管的高度、排水立管通气状况和排出管的阻力有关。为此,连接于立管的最低横支管或连接在排出管、排水横干管上的排水支管应与立管底部保持一定的距离,本条表4.3.12参照国外规范数据并结合我国工程设计实践确定。本次局部修订补充了有通气立管的情况下的最低横支管距立管底部最小距离。根据日本50m高的测试塔和在中国12层测试平台,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5836.1的平壁管材排水立管装置进行长流水和瞬间排水测 试显示,立管底部、排出管放大管径后对底部正压改善甚微,盲目放大排出管的管径,适得其反,降低流速,减小管道内水流充满度,污物易淤积而造成堵塞,故表4.3.12的注删除放大管径的做法,推荐排出管与立管同径。
    最低横支管单独排出是解决立管底部造成正压影响最低层卫生器具使用的最有效的方法。另外,最低横支管单独排出时,其排水能力受本规范第4.4.15条第1款的制约。
    第2款条文只规定横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最低要求。
    第4款第2)项系新增内容。根据对排水立管通水能力测试,在排出管上距立管底部1.5m范围内的管段如有90°拐弯时增加了排出管的阻力,无论伸顶通气还是设有专用通气立管均在排水立管底部产生较大反压,在这个管段内不应再接入支管,故排出管宜径直排至室外检查井。
4.3.12A 本条系根据对内螺旋排水立管测试结果显示,由于在内螺旋管中水流旋转,造成在排出管中水流翻滚而产生较大正压,经放大排出管管径后,正压明显减弱。
4.3.13 本条参阅美国、日本规范并结合我国国情的要求对采取间接排水的设备或容器作了规定。所谓间接排水,即卫生设备或容器排出管与排水管道不直接连接,这样卫生器具或容器与排水管道系统不但有存水弯隔气,而且还有一段空气间隔。在存水弯水封可能被破坏的情况下也不致使卫生设备或容器与排水管道连通,而使污蚀气体进入设备或容器。采取这类安全卫生措施,主要针对贮存饮用水、饮料和食品等卫生要求高的设备或容器的排水。
    空调机冷凝水排水虽排至雨水系统,但雨水系统也存在有害气体和臭气,排水管道直接与雨水检查井连接,造成臭气窜入卧室,污染室内空气的工程事例不少。
4.3.18 本条第1款补充了注,针对室外平面狭小且有相邻多根排出管时,采用管件连接方法以减少检查井设置。本条第4款水流偏转角不得大于90°,才能保证畅通的水力条件,避免水流相互干扰。但当落差大于0.3m时,水流转弯角度的影响已不明显,故水流落差大于0.3m、管径小于等于300mm时,不受水流转角的影响。
4.3.19 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往往忽视隔绝室外管道中有毒气体通过明沟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卫生。有效的方法,就是设置水封井或存水弯。
4.3.22 本条规定排水立管底部架空设置支墩等固定措施。第一种情况下,由于立管穿越楼板设套管,属非固定支承,层间支承也属活动支承,管道有相当重量作用于立管底部,故必须坚固支承。第二种情况虽每层固定支承,但在地下室立管与排水横管90°转弯,属悬臂管道,立管中污水下落在底部水流方向改变,产生冲击和横向分力,造成抖动,故需支承固定。立管与排水横干管三通连接或立管靠外墙内侧敷设,排出管悬臂段很短时,则不必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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