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3 砂和砂石地基

4.3.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4.3.2 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4.3.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3.4 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4.3.砂及砂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条文说明
4.3.1 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一35%碎石或卵石。
4.3.2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可参考表2所示数值。
表2 砂和砂石地基每层铺筑厚度及最优含水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