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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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强夯地基

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4.6.3 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4.6.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条文说明
4.6.1 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约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4.6.2 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对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2—1/3,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
4.6.4 质量检验应在夯后一定的间歇期之后进行,一般为两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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