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3.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3.1.1 防雷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判断评定考核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逐项检查并填写本规范附录A表A.0.1。
3.1.2 施工人员、资质和计量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的各工种技工、技术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应持证上岗。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 在安装和调试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认证机构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条文说明
3.1.2 本条文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中第3.0.2条和第3.0.3条制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