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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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绝缘性和适量弹性。
7.1.2 轨道结构设计应根据车辆运行条件确定轨道结构的承载能力,并应符合质量均衡、弹性连续、结构等强、合理匹配的原则。
7.1.3 无砟轨道主体结构及混凝土轨枕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0年。
7.1.4 轨道结构部件选型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少维修、标准化、系列化,且宜统一全线轨道部件。
7.1.5 轨道结构设计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并与车辆等系统综合协调后,采取相应减振措施。
7.1.6 轨道结构设计应以运营维修中检测现代化、维修机械化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检测和维修设备。
条文说明
7.1.1 轨道是地铁的主要设备,除引导列车运行方向外,还直接承受列车的竖向、横向及纵向力,因此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列车快速安全运行。地铁是专运乘客的城市轨道交通,轨道结构要有适量的弹性,使乘客舒适。钢轨是地铁列车牵引用电回流电路,轨道结构应满足绝缘要求,以减少泄漏电流对结构、设备的腐蚀。
7.1.3 轨道结构直接承受列车荷载,是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要保证轨道结构的耐久性。
7.1.4 隧道及U形结构地段、高架线、地面线的轨道结构均采用同一型式,采用通用定型的零部件,既能减少设计和施工麻烦、减少订货和维修备用料种类,又能使轨道结构外观整齐。
7.1.5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地铁相关专业共同采取减振降噪措施,才能达到地铁沿线的环保要求。根据沿线的减振要求,在轨道结构上采取分级减振措施,既能达到沿线不同地段的环境保护标准,又能节省轨道工程投资。
7.1.6 列车直接运行在轨道上,轨道结构必须采用先进和成熟及经过试验合格的部件,使轨道结构技术先进、适用,还要充分考虑采用机械化检测和养护维修,以适应地铁高密度运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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