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7.7 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
7.7.1 高架桥线路的下列地段或全桥范围应设防脱护轨:
1 半径不大于500m曲线地段的缓圆(圆缓)点两侧,其缓和曲线部分不小于缓和曲线长的一半并不小于20m、圆曲线部分20m范围内,曲线下股钢轨旁;
2 高架桥跨越城市干道、铁路及通航航道等重要地段,以及受列车意外撞击时易产生结构性破坏的高架桥地段及其以外各20m范围内,在靠近双线高架桥中线侧的钢轨旁;
3 竖曲线与缓和曲线重叠处,竖曲线范围内两根钢轨旁;
4 防脱护轨应设置在钢轨内侧。
7.7.2 在轨道尽端应设置车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正线及配线、试车线、牵出线的终端应采用缓冲滑动式车挡。地面和地下线终端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1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高架线终端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2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特殊情况可根据车辆、信号等要求计算确定;
2 车场线终端应采用固定式车挡。
7.7.3 轨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百米标、坡度标、曲线要素标、平面曲线起终点标、竖曲线起终点标、道岔编号标、站名称、桥号标、水位标等线路标志;
2 应设置限速标、停车位置标、警冲标等信号标志;
3 各种标志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
4 警冲标应设在两设备限界相交处,其余标志应安装在行车方向右侧司机易见的位置。
1 半径不大于500m曲线地段的缓圆(圆缓)点两侧,其缓和曲线部分不小于缓和曲线长的一半并不小于20m、圆曲线部分20m范围内,曲线下股钢轨旁;
2 高架桥跨越城市干道、铁路及通航航道等重要地段,以及受列车意外撞击时易产生结构性破坏的高架桥地段及其以外各20m范围内,在靠近双线高架桥中线侧的钢轨旁;
3 竖曲线与缓和曲线重叠处,竖曲线范围内两根钢轨旁;
4 防脱护轨应设置在钢轨内侧。
7.7.2 在轨道尽端应设置车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正线及配线、试车线、牵出线的终端应采用缓冲滑动式车挡。地面和地下线终端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1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高架线终端车挡应能承受列车以25km/h速度撞击的冲击荷载。特殊情况可根据车辆、信号等要求计算确定;
2 车场线终端应采用固定式车挡。
7.7.3 轨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百米标、坡度标、曲线要素标、平面曲线起终点标、竖曲线起终点标、道岔编号标、站名称、桥号标、水位标等线路标志;
2 应设置限速标、停车位置标、警冲标等信号标志;
3 各种标志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
4 警冲标应设在两设备限界相交处,其余标志应安装在行车方向右侧司机易见的位置。
条文说明
7.7.1 国外地铁高架桥上大多数不设置护轨,铁路线路规范规定在特大桥及大中桥上、跨越铁路、重要公路和城市交通要道的立交桥上等部位,应在基本轨内侧设置护轨,以防列车脱轨翻到桥下。
防脱护轨是新型护轨设备,轮缘槽较小,能消除列车车轮因减载、悬浮而脱轨的隐患,当一侧车轮轮缘将要爬上轨顶面时,同一轮对的另一侧车轮的轮背与护轨接触,促使要爬轨的车轮回复到正常位置,防止列车脱轨。防脱护轨设在基本轨内侧,用支架固定在基本轨轨底,安装拆卸方便。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安装防脱护轨的地段。
防脱护轨是新型护轨设备,轮缘槽较小,能消除列车车轮因减载、悬浮而脱轨的隐患,当一侧车轮轮缘将要爬上轨顶面时,同一轮对的另一侧车轮的轮背与护轨接触,促使要爬轨的车轮回复到正常位置,防止列车脱轨。防脱护轨设在基本轨内侧,用支架固定在基本轨轨底,安装拆卸方便。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安装防脱护轨的地段。
境外尚有护轮矮墙做法,它具有同样的防列车倾覆作用,同时安装的灵活性更大,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在钢轨内侧或外侧。
7.7.2 缓冲滑动式车挡也称为挡车器,具有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的优点。在被列车撞击后,车挡能滑动一段距离,有效地消耗列车的动能,迫使列车停住,一般能保障人身和地铁车辆的安全。经现场地铁列车撞击试验证明,效果很好。固定式车挡结构简单,造价低,可满足车场线的安全要求。
7.7.3 视线路实际情况,可增减标志类型。如距进站100m处设“站名标”等。为司机瞭望清晰,与行车有关的标志如百米标、坡度标、限速标、停车位置标、警冲标等,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并安装在司机易见的位置上。所有标志应不侵入设备限界,安装位置应便于瞭望,不得相互遮挡。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7.6 减振轨道结构
- 下一节:8 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