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路基面及基床
8.2.1 路基路肩高程应高出线路通过地段的最高地下水位和最高地面积水水位,并应加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和有害冻胀深度或蒸发强烈影响深度,再加0.5m。路基采取降低水位、设置毛细水隔断层等措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路肩高程还应满足与城市其他交通衔接和相交等情况时的特殊要求。
8.2.2 路基面形状应设计为三角形路拱,应由路基中心线向两侧设4%的人字排水坡。曲线加宽时,路基面仍应保持三角形。
8.2.3 路基面宽度应根据线路数目、线间距、轨道结构尺寸、曲线加宽、路肩宽度、是否有接触网立柱等计算确定。
当路肩埋有设备时,路堤及路堑的路肩宽度不得小于0.6m,无埋设设备时路肩宽度不得小于0.4m。
8.2.4 区间曲线地段的路基面宽度,单线应在曲线外侧,双线应在外股曲线外侧按表8.2.4的数值加宽。加宽值在缓和曲线范围内应线性递减。
表8.2.4 曲线地段路基面加宽值(m)
8.2.5 路基基床应分为表层和底层,表层厚度不应小于0.5m,底层厚度不应小于1.5m。基床厚度应以路肩施工高程为计算起点。
8.2.6 路堤基床表层填料应选用A、B组填料,基床底层填料可选用A、B、C组填料。使用C组填料时,在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0mm地区,其塑性指数不应大于12,液限不应大于32%。
填料分类及粒径要求,宜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8.2.7 路堑基床表层土质不满足本规范第8.2.6条的规定时,应采取换填或土质改良等措施。
8.2.8 路基基床各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表8.2.8的规定值。
表8.2.8 路基基床各层的压实度
注:1 Kh为重型击实试验的压实系数;
2 K30为直径30cm直径平板荷载试验的地基系数,取下沉量为0.125cm的荷载强度;
3 细粒土和粉砂、改良土一栏中,有括号的仅为改良土的压实标准。
8.2.9 路堑基床表层的压实度不应小于表8.2.8的规定值。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地基的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不应小于1.2MPa,或天然地基容许承载力[σ]不应小于0.15MPa。
8.2.1 路基是承担线路轨道的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地下水位高或常年有地面积水的地区,路堤过低容易引起基床翻浆冒泥等病害,因此本条规定路肩高程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或最高地面积水水位一定高度。
产生有害冻胀的冻结深度为有害冻胀深度。一般地区有害冻胀深度为最大冻结深度的60%,东北地区有害冻胀深度为最大冻结深度的95%。
确定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的方法有直接观测法、曝晒法和公式计算法等。
盐渍土地区的水分蒸发后,盐分积聚下来,容易使路堤土体次生盐渍化,进而产生盐胀等病害,因此,盐渍土路基的路肩高程尚应考虑蒸发强烈影响高度。
当路基采取降低水位、设置毛细水隔断层等措施时,路肩高程可不受上述限制。
8.2.2 路基面设路拱能够使聚积在路基面上的水较快地排出,有利于保持基床的强度和稳定性。
本次修订将原三角形路拱按中心高度(单线0.15m、双线0.2m)控制修订为设4%的坡度,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4%的横坡更直观。
8.2.3 区间路基面宽度根据正线数目、线间距、轨道结构尺寸、路基面形状、路肩宽度、是否有接触网立柱等计算确定。
以双线路基面宽度为例(图1),其计算公式如下:
图1 双线铁路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示意
D——双线的线间距(m);
A——单线地段道床顶面宽度(m);
m——道床边坡坡率:
e——轨枕埋入道昨深度;
g——轨头宽度(m);
c——路肩宽度(m);
x——砟肩至碎脚的水平距离。
s——轨面上外轨轨头中心至轨枕中垂线与铁路中心线相交处的距离(m),s=0.5×(1.435+g);
△s——曲线内侧轨距加宽值(m);
h——曲线内侧距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s处的轨枕底以下的道床厚度(m);
△h——计算轨面超高值(m);
B——直线段路基面宽度(m);
△——曲线外侧加宽值(m);
a——路拱与水平面的夹角,a=arc tan(4/100));
D——钢轨底部的垫板厚度,D=0.01m;
I——钢轨下部的轨枕高度(m);
e——轨枕埋入道砟中的深度(m);
x2——曲线外侧砟肩至脚的水平距离(m);
y2——曲线外侧铁路中心线至砟肩的水平距离(m);
d——轨枕底面上铁路中心线与轨枕底面的交点至轨枕中心的距离(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