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承载力计算
7.1.1 型钢混凝土框架梁柱节点考虑抗震等级的剪力设计值Vj,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或钢筋混凝土梁连接的梁柱节点
1)一级抗震等级
顶层中间节点
(7.1.1-1)
其他层的中间节点和端
(7.1.1-2)
2)二级抗震等级
顶层中间节点
(7.1.1-3)
其他层的中间节点和端节点
(7.1.1-4)
式中 ——框架节点左、右两侧型钢混凝土梁或钢筋混凝土梁的梁端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对应的弯矩值;其值应按本规程第5.1.2条和5.1.3条计算;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节点左、右两侧为型钢混凝土梁或钢筋混凝土梁的梁端弯矩设计值;
——节点上柱和下柱反弯点之间的距离;
Z——梁端上部和下部钢筋合力点或梁上部钢筋加型钢上翼缘和梁下部钢筋加型钢下翼缘合力点,或型钢上、下翼缘合理点之间的距离;
——梁截面高度:当节点两侧梁高不相同时,梁截面高度应取平均值。
2 型钢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的梁柱节点:
(1)一级抗震等级
顶层中间节点
7.1.2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其框架节点受剪的水平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7.1.3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的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7.1.4 型钢混凝土梁柱节点的梁端、柱端型钢和钢筋混凝土各自承担的受弯承载力之和,宜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7.1.1 型钢混凝土框架节点包括型钢混凝土柱与型钢混凝土梁组成的节点、型钢混凝土柱与钢筋混凝土梁或钢梁组成的节点,各类节点都需保证在梁端出现塑性铰后,节点不发生剪切脆性破坏。为此梁柱节点的剪力设计值需要调整,对一级抗震等级,采用考虑梁端实配钢筋、强度标准值对应的弯矩值的平衡剪力乘以增大系数;对二级抗震等级,采用梁端弯矩设计值的平衡剪力乘以增大系数。
7.1.2 规定节点截面限制条件,是为了防止混凝土截面过小,造成节点核心区混凝土承受过大的斜压应力,以致使节点混凝土被压碎。根据型钢混凝土小剪跨的静力剪切试验,确定节点的截面限制条件,对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的节点截面限制条件,则乘以系数 0.8 。
7.1.3 根据型钢混凝土梁柱节点试验,其受剪承载力由混凝土、箍筋和型钢组成,混凝土的受剪承载力,由于型钢约束作用,混凝土所承担的受剪承载力增大;另外,混凝土部分受剪机理,可视为斜压杆受力,该斜压杆截面面积,随柱端轴压力增加而增大。但其轴压力的有利作用,限制在 0.5fcbchc。范围内。对于一级抗震等级,考虑在大震情况下,柱轴力可能减少,甚至于出现受拉情况,为安全起见,不考虑轴压力有利影响。
基于型钢混凝土柱与各种不同类型的梁形成的节点,其梁端内力传递到柱的途径有差异,给出了不同的梁柱节点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公式中还考虑了中节点、边节点、顶节点节点位置的影响系数。
7.1.4 钢梁或型钢混凝土梁与型钢混凝土柱的连接节点的内力传递机理较复杂,根据日本的试验结果,当梁为型钢混凝土梁或钢梁时,如果型钢混凝土柱中的型钢过小;使型钢混凝土柱中的型钢部分与梁型钢的弯矩分配比在 40%以下时,即不能充分发挥柱中型钢的抗弯承载力,且在反复荷载作用下,其荷载—位移滞回曲线将出现捏拢现象,由此设计中要求型钢混凝土柱中的型钢部分与梁型钢的弯矩分配比不小于 50%。同时,当梁为型钢混凝土梁时,设计要求柱中的混凝土部分与梁中的混凝土部分的弯矩分配比也不小于 50%。
当梁为钢筋混凝土梁、柱为型钢混凝土柱时,如果型钢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截面过小,同样使型钢混凝土柱中的钢筋混凝土的抗弯承载力不能充分发挥,在反复荷载作用下,其荷载—位移滞回曲线也将出现捏拢现象。由此设计中宜满足规范 (7.1.4-2)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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