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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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控制项

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条文说明
7.1.1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为新增条文。一些建筑材料及制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问题,已被证明不适宜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或者不适宜在某些地区的建筑中使用。绿色建筑中不应采用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录,查阅设计文件,对设计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核查;运行评价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录,查阅工程材料决算材料清单,对实际采用的建筑材料进行核查。
7.1.2 本条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为新增条文。抗拉屈服强度达到400MPa级及以上的热轧带肋钢筋,具有强度高、综合性能优的特点,用高强钢筋替代目前大量使用的335MPa级热轧带肋钢筋,平均可节约钢材12%以上。高强钢筋作为节材节能环保产品,在建筑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钢铁工业和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在绿色建筑中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本条参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4.2.1条之规定,对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提出强度等级和品种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设计文件,对设计选用的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强度等级进行核查;运行评价查阅竣工图纸,对实际选用的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强度等级进行核查。
7.1.3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沿用本标准2006年版控制项第4.4.2、5.4.2条。设置大量的没有功能的纯装饰性构件,不符合绿色建筑节约资源的要求。而通过使用装饰和功能一体化构件,利用功能构件作为建筑造型的语言,可以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表达美学效果,并节约资源。对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构架和塔、球、曲面等装饰性构件,应对其造价进行控制。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设计评价查阅设计文件,有装饰性构件的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和造价计算书;运行评价查阅竣工图和造价计算书,并现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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