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管网计算
5.5.1 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居住小区室外热水干管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第3.6.1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建筑物的热水引入管应按该建筑物相应热水供水系统总干管的设计秒流量确定。
5.5.2 建筑物内热水供水管网的设计秒流量可分别按本规范第3.6.4条、第3.6.5条和第3.6.6条计算。
5.5.3 卫生器具热水给水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应符合本规范第3.1.14条的规定。
5.5.4 热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本规范第3.6.10条确定,但管道的计算内径dj应考虑结垢和腐蚀引起的过水断面缩小的因素;
2 局部水头损失,可按本规范按第3.6.11条的规定计算。
5.5.5 全日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配水管道的热损失(KJ/h),经计算确定,可按单体建筑:(3%~5%)Qh;小区: (4%~6%)Qh;
——配水管道的热水温度差(℃),按系统大小确定。可按单体建筑5℃~10℃;小区 6℃~12℃。
5.5.6 定时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流量可按循环管网中的水每小时循环2次~4次计算。
5.5.7 热水供应系统中,锅炉或水加热器的出水温度与配水点的最低水温的温度差,单体建筑不得大于10℃,建筑小区不得大于12℃。
5.5.8 热水管道的流速,宜按表5.5.8选用。
表5.5.8 热水管道的流速
5.5.9 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回水管管径,应按管路的循环流量经水力计算确定。
5.5.10 机械循环的热水供应系统,其循环水泵的确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出水量应为循环流量;
2 水泵的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循环水量通过配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循环水量通过回水管网的水头损失(kPa)。
注:当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或快速水加热器时,水泵扬程尚应计算水加热器的水头损失。
3 循环水泵应选用热水泵,水泵壳体承受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其所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
4 循环水泵宜设备用泵,交替运行;
5 全日制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水泵应由泵前回水管的温度控制开停。
5.5.11 热水加压泵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
5.5.12 第一循环管的自然压力值,应按下式计算:
——锅炉或水加热器中心与贮水器中心的标高差(m);
——贮水器回水的密度(kg/m³);
——锅炉或水加热器出水的密度(kg/m³)。
5.5.5 本条所列式5.5.5中的参数Qs与△t在原规范所列数值的基础上增加了小区配水管网的热损失比率。
5.5.6 本条对定时供应热水系统的循环流量的计算作了规定。
定时供应热水系统的循环流量是按1h内循环管网中的水循环次数而定的。据调研,一般定时循环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泵大都在供应热水前半小时开始运转,直到把水加热至规定温度,循环泵即停止工作。因定时供应热水的情况下,用水较集中,故在供应热水时,不考虑热水循环。循环泵的选择可按每小时将管网中的水循环2次~4次计算,其上、下限的选择,可依系统的大小和水泵产品情况等确定。
5.5.10 本条对循环水泵的选用和设置作了规定。
1 本款为机械循环时,循环水泵流量的确定。
2 本款为机械循环时,循环水泵扬程的计算。
3 此款规定了循环水泵必须选用热水专用泵。另外,热水循环水泵的扬程只用于克服热水循环时的水头损失,热水循环流量很小,水泵扬程很低。但一般循环水泵和水加热设备一起均位于热水管网系统的最低处(即一般水加热设备机房位于底层或地下室),因此,循环水泵的扬程不大,但它所承受管网的静水压力值较大,尤其是高层建筑的热水系统更为突出。国内曾有一些工程使用的热水循环泵因其未考虑这部分静水压力而发生爆裂事故,所以热水循环水泵泵壳承受的工作压力一定要按其承受的静水压力加水泵扬程两部分叠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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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节:5.6 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