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第二节 钢筋混凝土结构

第4.2.1条 钢筋构造图应置于一般构造之后。当结构外形简单时,二者可绘于同一视图中。
第4.2.2条 在一般构造图中,外轮廓线应以粗实线表示,钢筋构造图中的轮廓线应以细实线表示。钢筋应以粗实线的单线条或实心黑圆点表示。
第4.2.3条 在钢筋构造图中,各种钢筋应标注数量、直径、长度、间距、编号,其编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钢筋编号时,宜先编主、次部位的主筋,后编主、次部位的构造筋。编号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编号宜标注在引出线右侧的圆圈内,圆圈的直径为4~8mm(图4.2.3a)。
  二、编号可标注在与钢筋断面图对应的方格内(图4.2.3b)。
  三、可将冠以N字的编号,标注在钢筋的侧面,根数应标注在N字之前(图4.2.3c)。

图4.2.3 钢筋的标注
图4.2.3 钢筋的标注

第4.2.4条 钢筋大样应布置在钢筋构造图的同一张图纸上。钢筋大样的编号宜按图4.2.3标注。当钢筋加工形状简单时,也可将钢筋大样绘制在钢筋明细表内。
第4.2.5条 钢筋末端的标准弯钩可分为90°、135°、180°三种(图4.2.5)。当采用标准弯钩时(标准弯钩即最小弯钩),钢筋直段长的标注可直接注于钢筋的侧面(图4.2.3)。弯钩的增长值可按附录一采用。

图4.2.5 标准弯钩
图4.2.5 标准弯钩

注:图中括号内数值为园钢的增长值

第4.2.6条 当钢筋直径大于10mm时,应修正钢筋的弯折长度。45°、90°的弯折修正值可按附录二采用。除标准弯折外,其它角度的弯折应在图中画出大样,并示出切线与圆弧的差值。
第4.2.7条 焊接的钢筋骨架可按图4.2.7标注。

图4.2.7 焊接钢筋骨架的标注
图4.2.7 焊接钢筋骨架的标注

第4.2.8条 箍筋大样可不绘出弯钩(图4.2.8a)。当为扭转或抗震箍筋时,应在大样图的右上角,增绘两条倾斜45°的斜短线(图4.2.8b)。

图4.2.8 箍筋大样
图4.2.8 箍筋大样

第4.2.9条 在钢筋构造图中,当有指向阅图者弯折的钢筋时,应采用黑圆点表示;当有背向阅图者弯折的钢筋时,应采用“×”表示(图4.2.9)。

图4.2.9 钢筋弯折的绘制
图4.2.9 钢筋弯折的绘制

第4.2.10条 当钢筋的规格、形状、间距完全相同时,可仅用两根钢筋表示,但应将钢筋的布置范围及钢筋的数量、直径、间距示出(图4.2.10)。

图4.2.10 钢筋的简化标注
图4.2.10 钢筋的简化标注

条文说明
第4.2.1条 本条为保证图面清晰、重点突出而制订。为简化制图,当图形简单时,允许一般构造图与钢筋构造图合并为同一视图,如矩形板式结构。
第4.2.2条 本条为保证图面清晰、重点突出而制订了钢筋及轮廓线的线型。
第4.2.3条 为使在复杂的钢筋构造图中,便于查找各类钢筋,参照ISO 4066国际标准,本条规定了各种钢筋应标注数量、直径、长度、间距、编号。对钢筋的几种标注形式进行了整理归纳。
第4.2.4条 为使阅图方便,要求钢筋大样图绘在构造图附近,但当钢筋形状简单时,也可将大样图置于钢筋明细表内。
第4.2.5条 本条既规定了钢筋末端弯钩的长度,又提出了各种弯钩长度标注的起止线,以供制图时统一计算钢筋长度。
第4.2.6条 设计时,若不考虑钢筋弯折长度的修正(修正值为切线长与弧长之差),将给施工下料带来误差和损失,因此参照ISO 4066国际标准类似的规定,为确保设计质量,满足施工的需要,本条进一步明确钢筋弯折时,必须考虑钢筋长度的修正,但因钢筋弯折为135°时,钢筋长度的计算是将钢筋弯曲的弧长直接加上,因此没有135°的修正值。
第4.2.8条 当为抗扭或抗震结构所需箍筋时,应将其与一般箍筋区别。
第4.2.9条 为了更清楚地表示钢筋弯折的方向,本条参照ISO 3766国际标准制订
第4.2.10条 为简化制图,参照房建制图标准而制订。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