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10.3 外挂墙版和连接设计
10.3.1 外挂墙板的高度不宜大于一个层高,厚度不宜小于100mm。
10.3.2 外挂墙板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5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0.3.3 门窗洞口周边、角部应配置加强钢筋。
10.3.4 外挂墙板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有专门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石材或面砖饰面,不应小于15mm;
2 对清水混凝土,不应小于20mm;
3 对露骨料装饰面,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且不应小于20mm。
10.3.5 外挂墙板的截面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6.4节的要求。
10.3.6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采用点支承连接时,连接件的滑动孔尺寸,应根据穿孔螺栓的直径、层间位移值和施工误差等因素确定。
10.3.7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构造应满足防水、防火、隔声等建筑功能要求;
2 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密封材料的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要求,且不应小于15mm。
10.3.2 外挂墙板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5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0.3.3 门窗洞口周边、角部应配置加强钢筋。
10.3.4 外挂墙板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有专门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石材或面砖饰面,不应小于15mm;
2 对清水混凝土,不应小于20mm;
3 对露骨料装饰面,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且不应小于20mm。
10.3.5 外挂墙板的截面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6.4节的要求。
10.3.6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采用点支承连接时,连接件的滑动孔尺寸,应根据穿孔螺栓的直径、层间位移值和施工误差等因素确定。
10.3.7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构造应满足防水、防火、隔声等建筑功能要求;
2 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密封材料的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要求,且不应小于15mm。
条文说明
10.3.1 根据我国国情,主要是我国吊车的起重能力、卡车的运输能力、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以及连接节点构造的成熟程度,目前还不宜将构件做得过大。构件尺度过长或过高,如跨越两个层高后,主体结构层间位移对外墙挂板内力的影响较大,有时甚至需要考虑构件的P-△效应。由于目前相关试验研究工作做得还比较少,本章内容仅限于跨越一个层高、一个开间的外挂墙板。
10.3.2 由于外挂墙板受到平面外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双向作用,因此应双层、双向配筋,且应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10.3.3 外挂墙板门窗洞口边由于应力集中,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对开有洞口的外挂墙板,应根据外挂墙板平面内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效应设计值,对洞口边加强钢筋进行配筋计算。
一般情况下,洞边钢筋不应少于2根、直径不应小于12mm;该钢筋自洞口边角算起伸入外挂墙板内的长度不应小于laE。洞口角部尚应配置加强斜筋,加强斜筋不应少于212;且应满足锚固长度要求。
10.3.4 外挂墙板的饰面可以有多种做法,应根据外挂墙板饰面的不同做法,确定其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当外挂墙板的饰面采用表面露出不同深度的骨料时,其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
10.3.5 对外挂墙板承载能力的分析可以采用线弹性方法,使用阶段应对其挠度和裂缝宽度进行控制。外挂墙板一般同时具有装饰功能,对其外表面观感的要求较高,一般在施工阶段不允许开裂。
点支承的外挂墙板一般可视连接节点为铰支座,两个方向均按简支构件进行计算分析。
10.3.6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采用预埋件,不得采用后锚固的方法。对于用于不同用途的预埋件,应使用不同的预埋件。例如,用于连接节点的预埋件一般不同时作为用于吊装外挂墙板的预埋件。
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工程实践经验,点支承的连接节点一般采用在连接件和预埋件之间设置带有长圆孔的滑移垫片,形成平面内可滑移的支座;当外挂墙板相对于主体结构可能产生转动时,长圆孔宜按垂直方向设置;当外挂墙板相对于主体结构可能产生平动时,长圆孔宜按水平方向设置。
用于连接外挂墙板的型钢、连接板、螺栓等零部件的规格应加以限制,力争做到标准化,使得整个项目中,各种零部件的规格统一化,数量最小化,避免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差错,以便保证和控制质量。
10.3.7 外挂墙板板缝中的密封材料,处于复杂的受力状态中,由于目前相关试验研究工作做得还比较少,本版规程尚未提出定量的计算方法。设计时应注重满足其各种功能要求。板缝不应过宽,以减少密封胶的用量,降低造价。
10.3.2 由于外挂墙板受到平面外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双向作用,因此应双层、双向配筋,且应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10.3.3 外挂墙板门窗洞口边由于应力集中,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对开有洞口的外挂墙板,应根据外挂墙板平面内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效应设计值,对洞口边加强钢筋进行配筋计算。
一般情况下,洞边钢筋不应少于2根、直径不应小于12mm;该钢筋自洞口边角算起伸入外挂墙板内的长度不应小于laE。洞口角部尚应配置加强斜筋,加强斜筋不应少于212;且应满足锚固长度要求。
10.3.4 外挂墙板的饰面可以有多种做法,应根据外挂墙板饰面的不同做法,确定其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当外挂墙板的饰面采用表面露出不同深度的骨料时,其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
10.3.5 对外挂墙板承载能力的分析可以采用线弹性方法,使用阶段应对其挠度和裂缝宽度进行控制。外挂墙板一般同时具有装饰功能,对其外表面观感的要求较高,一般在施工阶段不允许开裂。
点支承的外挂墙板一般可视连接节点为铰支座,两个方向均按简支构件进行计算分析。
10.3.6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应采用预埋件,不得采用后锚固的方法。对于用于不同用途的预埋件,应使用不同的预埋件。例如,用于连接节点的预埋件一般不同时作为用于吊装外挂墙板的预埋件。
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工程实践经验,点支承的连接节点一般采用在连接件和预埋件之间设置带有长圆孔的滑移垫片,形成平面内可滑移的支座;当外挂墙板相对于主体结构可能产生转动时,长圆孔宜按垂直方向设置;当外挂墙板相对于主体结构可能产生平动时,长圆孔宜按水平方向设置。
用于连接外挂墙板的型钢、连接板、螺栓等零部件的规格应加以限制,力争做到标准化,使得整个项目中,各种零部件的规格统一化,数量最小化,避免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差错,以便保证和控制质量。
10.3.7 外挂墙板板缝中的密封材料,处于复杂的受力状态中,由于目前相关试验研究工作做得还比较少,本版规程尚未提出定量的计算方法。设计时应注重满足其各种功能要求。板缝不应过宽,以减少密封胶的用量,降低造价。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0.2 作用及作用组合
- 下一节:11 构件制作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