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H 无支撑叠合梁板
H.0.1 施工阶段不加支撑的叠合受弯构件(梁、板),内力应分别按下列两个阶段计算。
1 第一阶段 后浇的叠合层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设计值之前的阶段。荷载由预制构件承担,预制构件按简支构件计算;荷载包括预制构件自重、预制楼板自重、叠合层自重以及本阶段的施工活荷载。
2 第二阶段 叠合层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值之后的阶段。叠合构件按整体结构计算;荷载考虑下列两种情况并取较大值:
施工阶段 考虑叠合构件自重、预制楼板自重、面层、吊顶等自重以及本阶段的施工活荷载;
使用阶段 考虑叠合构件自重、预制楼板自重、面层、吊顶等自重以及使用阶段的可变荷载。
H.0.2 预制构件和叠合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6.2节计算,其中,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预制构件
M1=M1G+M1Q (H.0.2—1)
叠合构件的正弯矩区段
M=M1G+M2G+M2Q (H.0.2—2)
叠合构件的负弯矩区段
M=M2G十M2Q (H.0.2—3)
式中:M1G——预制构件自重、预制楼板自重和叠合层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1Q——第一阶段施工活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取本阶段施工活荷载和使用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中的较大值。
在计算中,正弯矩区段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叠合层取用;负弯矩区段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计算截面受压区的实际情况取用。
H.0.3 预制构件和叠合构件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6.3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其中,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预制构件
V1=V1G+V1Q (H.0.3—1)
叠合构件
V=V1G+V2G+V2Q (H.0.3—2)
式中:
V1G——预制构件自重、预制楼板自重和叠合层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1Q——第一阶段施工活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产生的剪力设计值,取本阶段施工活荷载和使用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中的较大值。
在计算中,叠合构件斜截面上混凝土和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Vcs应取叠合层和预制构件中较低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计算,且不低于预制构件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对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构件,不考虑预应力对受剪承载力的有利影响,取VP=0。
H.0.4 当叠合梁符合本规范第9.2节梁的各项构造要求时,其叠合面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Ecl——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弹性模量;
I0——叠合构件换算截面的惯性矩,此时,叠合层的混凝土截面面积应按弹性模量比换算成预制构件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H.0.11 荷载准永久组合或标准组合下叠合式受弯构件负弯矩区段内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Bs2可按本规范公式(7.2.3—1)计算,其中,弹性模量的比值取αE=Es/Ecl。
H.0.12 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构件在使用阶段的预应力反拱值可用结构力学方法按预制构件的刚度进行计算。在计算中,预应力钢筋的应力应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考虑预应力长期影响,可将计算所得的预应力反拱值乘以增大系数1.75。
H.0.1 本条给出“二阶段受力叠合受弯构件”在叠合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前的第一阶段和达到设计强度后的第二阶段所应考虑的荷载。在第二阶段,因为当叠合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仍可能存在施工活荷载,且其产生的荷载效应可能超过使用阶段可变荷载产生的荷载效应,故应按这两种荷载效应中的较大值进行设计。
H.0.2 本条给出了预制构件和叠合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计算方法。当预制构件高度与叠合构件高度之比h1/h较小(较薄)时,预制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可能出现ζ>ζb的情况,此时纵向受拉钢筋的强度fy、fpy,应该用应力值σs、σp代替σs、σp应按本规范第6.2.8条计算,也可取ζ=ζb进行计算。
H.0.3 由于二阶段受力叠合梁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试验研究尚不充分,本规范规定叠合梁斜截面受剪承载力仍按普通钢筋混凝土梁受剪承载力公式计算。在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梁中,由于预应力效应只影响预制构件,故在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中暂不考虑预应力的有利影响。在受剪承载力计算中混凝土强度偏安全地取预制梁与叠合层中的较低者;同时受剪承载力应不低于预制梁的受剪承载力。
H.0.4 叠合构件叠合面有可能先于斜截面达到其受剪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叠合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是以剪摩擦传力模型为基础,根据叠合构件试验结果和剪摩擦试件试验结果给出的。叠合式受弯构件的箍筋应按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和叠合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得出的较大值配置。
不配筋叠合面的受剪承载力离散性较大,故本规范用于这类叠合面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暂不与混凝土强度等级挂钩,这与国外规范的处理手法类似。
H.0.5、H.0.6 叠合式受弯构件经受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不同受力状态,故预应力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的抗裂要求应分别对预制构件和叠合构件进行抗裂验算。验算要求其受拉边缘的混凝土应力不大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由于预制构件和叠合层可能选用强度等级不同的混凝土,故在正截面抗裂验算和斜截面抗裂验算中应按折算截面确定叠合后构件的弹性抵抗矩、惯性矩和面积矩。
H.0.7 由于叠合构件在施工阶段先以截面高度小的预制构件承担该阶段全部荷载,使得受拉钢筋中的应力比假定用叠合构件全截面承担同样荷载时大。这一现象通常称为“受拉钢筋应力超前”。
当叠合层混凝土达到强度从而形成叠合构件后,整个截面在使用阶段荷载作用下除去在受拉钢筋中产生应力增量和在受压区混凝土中首次产生压应力外,还会由于抵消预制构件受压区原有的压应力而在该部位形成附加拉力。该附加拉力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小受力钢筋中的应力超前现象,但仍使叠合构件与同样截面普通受弯构件相比钢筋拉应力及曲率偏大,并有可能使受拉钢筋在弯矩准永久值作用下过早达到屈服。这种情况在设计中应予防止。
为此,根据试验结果给出了公式计算的受拉钢筋应力控制条件。该条件属叠合受弯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附加验算条件。该验算条件与裂缝宽度控制条件和变形控制条件不能相互取代。
由于钢筋混凝土构件采用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计算公式作了局部调整。
H.0.8 以普通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裂缝宽度计算公式为基础,结合二阶段受力叠合受弯构件的特点,经局部调整,提出了用于钢筋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的裂缝宽度计算公式。其中考虑到若第一阶段预制构件所受荷载相对较小,受拉区弯曲裂缝在第一阶段不一定出齐;在随后由叠合截面承受M2k时,由于叠合截面的ρte相对偏小,有可能使最终的裂缝间距偏大。因此当计算叠合式受弯构件的裂缝间距时,应对裂缝间距乘以扩大系数1.05。这相当于将本规范公式(7.1.2—1)中的αcr由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1.9增大到2.0,由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1.5增大到1.6。此外,还要用ρtelσslk+ρteσs2k取代普通钢筋混凝土梁ψ计算公式中的ρteσsk,以近似考虑叠合构件二阶段受力特点。
由于钢筋混凝土构件与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后的裂缝宽度与挠度时,采用了不同的荷载效应组合,故分列公式表达裂缝宽度的计算。
H.0.9 叠合受弯构件的挠度计算方法同前,本条给出了刚度B的计算方法。其考虑了二阶段受力的特征且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或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该公式是在假定荷载对挠度的长期影响均发生在受力第二阶段的前提下,根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弯矩曲率关系导出的。
同样,由于钢筋混凝土构件与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后的裂缝宽度与挠度时,采用了不同的荷载效应组合,故分列公式表达刚度的计算。
H.0.10~H.0.12 钢筋混凝土二阶段受力叠合受弯构件第二阶段短期刚度是在一般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短期刚度计算公式的基础上考虑了二阶段受力对叠合截面的受压区混凝土应力形成的滞后效应后经简化得出的。对要求不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二阶段受力叠合受弯构件,第二阶段短期刚度公式中的系数0.7是根据试验结果确定的。
对负弯矩区段内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和使用阶段的预应力反拱值,给出了计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