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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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柱脚构造

9.5.1 型钢混凝土柱的柱脚宜采用埋入式柱脚。

9.5.2 埋入式柱脚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3倍型钢柱截面高度。

9.5.3 在柱脚部位,和柱脚向上一层的范围内,型钢翼缘外侧宜设置栓钉,栓钉直径不宜小于φ19,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栓钉至型钢钢板边缘距离宜大于50mm。

条文说明
9.5.1~9.5.3 型钢混凝土柱的柱脚,采用埋入式柱脚相对于非埋入式柱脚更容易保证柱脚的嵌固,柱脚埋深的确定很重要,参考国外技术规程提出了埋置深度不宜小于 3 倍型钢柱截面高度的要求。规程规定自柱脚部位向上延伸一层范围的型钢柱宜设置栓钉,以保证型钢与混凝土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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