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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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卫生器具、器材

6.1.1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中采用的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应根据使用对象、设置场所、建筑标准等因素确定,且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 164的规定。
6.1.2 坐式大便器宜采用设有大、小便分档的冲洗水箱。
6.1.3 居住建筑中不得使用一次冲洗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6.1.4 小便器、蹲式大便器应配套采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感应式冲洗阀、脚踏冲洗阀。
6.1.5 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洗手盆应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
6.1.6 洗脸盆等卫生器具应采用陶瓷片等密封性能良好耐用的水嘴。
6.1.7 水嘴、淋浴喷头内部宜设置限流配件。
6.1.8 采用双管供水的公共浴室宜采用带恒温控制与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
6.1.9 民用建筑的给水、热水、中水以及直饮水等给水管道设置计量水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入户管上应设计量水表;
    2 公共建筑应根据不同使用性质及计费标准分类分别设计量水表;
    3 住宅小区及单体建筑引入管上应设计量水表;
    4 加压分区供水的贮水池或水箱前的补水管上宜设计量水表;
    5 采用高位水箱供水系统的水箱出水管上宜设计量水表;
    6 冷却塔、游泳池、水景、公共建筑中的厨房、洗衣房、游乐设施、公共浴池、中水贮水池或水箱补水等的补水管上应设计量水表;
    7 机动车清洗用水管上应安装水表计量;
    8 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为热源时,抽、回灌管道应分别设计量水表;
    9 满足水量平衡测试及合理用水分析要求的管段上应设计量水表。
6.1.10 民用建筑所采用的计量水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 778.1~3、《IC卡冷水水表》CJ/T 133、《电子远传水表》CJ/T 224、《冷水水表检定规程》JJG 162和《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 266的规定;
2 口径DN15~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口径大于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6.1.11 学校、学生公寓、集体宿舍公共浴室等集中用水部位宜采用智能流量控制装置。
6.1.12 减压阀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不宜采用共用供水立管串联减压分区供水;
    2 热水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时,减压阀的设置不得影响循环系统的运行效果;
    3 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阀,但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4 减压阀的设置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1.1 本条规定选用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产品时不仅要根据使用对象、设置场所和建筑标准等因素确定,还应考虑节水的要求,即无论选用上述产品的档次多高、多低,均要满足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要求。
6.1.2、6.1.3 条文是根据城镇建设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及建设部2007年第659号公告《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第79项“在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6L冲洗水量的坐便器”的要求编写的。住宅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水的重要措施。节水型便器系统包括:总冲洗用水量不大于6L的坐便器系统,两档式便器水箱及配件,小便器冲洗水量不大于4.5L。
6.1.4、6.1.5 洗手盆感应式水嘴和小便器感应式冲洗阀在离开使用状态后,定时会自动断水,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时不仅节水,而且卫生。洗手盆自闭式水嘴和大、小便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具有限定每次给水量和给水时间的功能,具有较好的节水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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