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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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供电与接地

26.5.1 站台门系统应按一级负荷供电。驱动电源和控制电源供电回路宜相互独立。
26.5.2 站台门驱动后备电源储能,应能满足在30min内至少完成开、关滑动门三次循环的需要。
26.5.3 站台门系统控制电源模块宜采用冗余配置。
26.5.4 驱动电源、控制电源与外电源的隔离阻抗不应小于5MΩ。
26.5.5 站台门配电电缆、控制电缆的线槽应相互独立。
26.5.6 站台门设备室设备应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26.5.7 站台门与列车车厢宜保持等电位,当与钢轨有联接需求时,等电位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门与钢轨应采用单点等电位连接,门体与钢轨连接等电位电阻值不应大于0.4Ω;
    2 正常情况下人体可触及的站台门金属构件应与车站结构绝缘,门体与车站结构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每侧站台门应保持整体等电位。
26.5.8 当站台门与列车车厢无等电位要求时,站台门应通过接地端子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条文说明
26.5.1 站台门为到站列车提供乘客进出站台的通道,其电源应为一级负荷,以提高站台门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站台门驱动电源为门控单元和门机供电,控制电源为PSC、IBP、接口继电器等供电,分开设置便于减小相互间的干扰和影响,比如驱动电源故障后,控制电源还可保证PSC等设备继续运行,进行监视系统数据查询等。采用“宜”是考虑从整个屏蔽门系统的运营属性来说,驱动电源故障后,屏蔽门停止运行,控制电源有无作用不大,因此根据工程考虑也可将驱动电源、控制电源合并设置。
26.5.2 为保证站台门的状态在失电情况下能够监控,保证控制系统后备电源的独立性,控制系统及驱动系统后备电源应分开设置。实际建设时结合工程和实际运营情况,也可考虑在确保后备电源容量足够且相互无干扰的情况下将控制系统及驱动系统后备电源合并设置。
26.5.7 第2款 站台门门体与车站间的绝缘电阻值要求为0.5MΩ,因据统计,人体的绝缘电阻值在800Ω~1000Ω间,人体感知电流平均值为1mA;人触电能自行摆脱的电流值是10mA·s;致命电流值是30mA·s;当站台门和车站结构间绝缘安装时,应保证通过乘客的电流小于1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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