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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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屋面积灰荷载

5.4.1 设计生产中有大量排灰的厂房及其邻近建筑时,对于具有一定除尘设施和保证清灰制度的机械、冶金、水泥等的厂房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积灰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应分别按表5.4.1-1和表5.4.1-2采用。
屋面积灰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高炉邻近建筑的屋面积灰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5.4.2 对于屋面上易形成灰堆处,当设计屋面板、檩条时,积灰荷载标准值宜乘以下列规定的增大系数:
      1 在高低跨处两倍于屋面高差但不大于6.0m的分布宽度内取2.0;
      2 在天沟处不大于3.0m的分布宽度内取1.4。

5.4.3 积灰荷载应与雪荷载或不上人的屋面均布活荷载两者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条文说明

5.4.1 屋面积灰荷载是冶金、铸造、水泥等行业的建筑所特有的问题。我国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各设计、生产单位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数据。在制订TJ 9-74前,曾对全国15个冶金企业的25个车间,13个机械工厂的18个铸造车间及10个水泥厂的27个车间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实际调查。调查了各车间设计时所依据的积灰荷载、现场的除尘装置和实际清灰制度,实测了屋面不同部位、不同灰源距离、不同风向下的积灰厚度,并计算其平均日积灰量,对灰的性质及其重度也作了研究。
    调查结果表明,这些工业建筑的积灰问题比较严重,而且其性质也比较复杂。影响积灰的主要因素是:除尘装置的使用维修情况、清灰制度执行情况、风向和风速、烟囱高度、屋面坡度和屋面挡风板等。对积灰特别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工业厂房屋面积灰荷载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确定积灰荷载只有在工厂设有一般的除尘装置,且能坚持正常的清灰制度的前提下才有意义。对一般厂房,可以做到(3~6)个月清灰一次。对铸造车间的冲天炉附近,因积灰速度较快,积灰范围不大,可以做到按月清灰一次。
    调查中所得的实测平均日积灰量列于表3中。

实测平均日积灰量
对积灰取样测定了灰的天然重度和饱和重度,以其平均值作为灰的实际重度,用以计算积灰周期内的最大积灰荷载。按灰源类别不同,分别得出其计算重度(表4)。
5.4.2 易于形成灰堆的屋面处,其积灰荷载的增大系数可参照雪荷载的屋面积雪分布系数的规定来确定。
积灰重度

5.4.3 对有雪地区,积灰荷载应与雪荷载同时考虑。此外,考虑到雨季的积灰有可能接近饱和,此时的积灰荷载的增值为偏于安全,可通过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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