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7.1 雪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雪压
7.1.1 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71.2 基本雪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雪压;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7.1.3 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雪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中表E.5重现期R为50年的值采用。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雪压值在本规范表E.5中没有给出时,基本雪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规定的方法,根据当地年最大雪压或雪深资料,按基本雪压定义,通过统计分析确定,分析时应考虑样本数量的影响。当地没有雪压和雪深资料时,可根据附近地区规定的基本雪压或长期资料,通过气象和地形条件的对比分析确定;也可比照本规范附录E中附图E.6.1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近似确定。
7.1.4 山区的雪荷载应通过实际调查后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当地邻近空旷平坦地面的雪荷载值乘以系数1.2采用。
7.1.5 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可取0.7;频遇值系数可取0.6;准永久值系数应按雪荷载分区I、Ⅱ和Ⅲ的不同,分别取0.5、0.2和0;雪荷载分区应按本规范附录E.5或附图E.6.2的规定采用。
条文说明
7.1.1 影响结构雪荷载大小的主要因素是当地的地面积雪自重和结构上的积雪分布,它们直接关系到雪荷载的取值和结构安全,要以强制性条文规定雪荷载标准值的确定方法。
7.1.2 基本雪压的确定方法和重现期直接关系到当地基本雪压值的大小,因而也直接关系到建筑结构在雪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必须以强制性条文作规定。确定基本雪压的方法包括对雪压观测场地、观测数据以及统计方法的规定,重现期为50年的雪压即为传统意义上的50年一遇的最大雪压,详细方法见本规范附录E。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指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极端雪荷载作用下的容易造成结构整体破坏,后果特别严重,应此基本雪压要适当提高,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本规范附录E表E.5中提供的50年重现期的基本雪压值是根据全国672个地点的基本气象台(站)的最大雪压或雪深资料,按附录E规定的方法经统计得到的雪压。本次修订在原规范数据的基础上,补充了全国各台站自1995年至2008年的年极值雪压数据,进行了基本雪压的重新统计。根据统计结果,新疆和东北部分地区的基本雪压变化较大,如新疆的阿勒泰基本雪压由1.25增加到1.65,伊宁由1.0增加到1.4,黑龙江的虎林由0.7增加到1.4。近几年西北、东北及华北地区出现了历史少见的大雪天气,大跨轻质屋盖结构工程因雪灾遭受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应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我国大部分气象台(站)收集的都是雪深数据,而相应的积雪密度数据又不齐全。在统计中,当缺乏平行观测的积雪密度时,均以当地的平均密度来估算雪压值。
各地区的积雪的平均密度按下述取用:东北及新疆北部地区的平均密度取150kg/m3;华北及西北地区取130kg/m3,其中青海取120kg/m3;淮河、秦岭以南地区一般取150kg/m3,其中江西、浙江取200kg/m3。
年最大雪压的概率分布统一按极值Ⅰ型考虑,具体计算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我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具有如下特点:
1)新疆北部是我国突出的雪压高值区。该区由于冬季受北冰洋南侵的冷湿气流影响,雪量丰富,且阿尔泰山、天山等山脉对气流有阻滞和抬升作用,更利于降雪。加上温度低,积雪可以保持整个冬季不融化,新雪覆老雪,形成了特大雪压。在阿尔泰山区域雪压值达1.65kN/m2。
2)东北地区由于气旋活动频繁,并有山脉对气流的抬升作用,冬季多降雪天气,同时因气温低,更有利于积雪。因此大兴安岭及长白山区是我国又一个雪压高值区。黑龙江省北部和吉林省东部的广泛地区,雪压值可达0.7kN/m2以上。但是吉林西部和辽宁北部地区,因地处大兴安岭的东南背风坡,气流有下沉作用,不易降雪,积雪不多,雪压不大。
3)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是我国稍南地区的一个雪压高值区。该地区冬季积雪情况不很稳定,有些年份一冬无积雪,而有些年份在某种天气条件下,例如寒潮南下,到此区后冷暖空气僵持,加上水汽充足,遇较低温度,即降下大雪,积雪很深,也带来雪灾。1955年元旦,江淮一带降大雪,南京雪深达51cm,正阳关达52cm,合肥达40cm。1961年元旦,浙江中部降大雪,东阳雪深达55cm,金华达45cm。江西北部以及湖南一些地点也会出现(40~50)cm以上的雪深。因此,这一地区不少地点雪压达(0.40~0.50)kN/m2。但是这里的积雪期是较短的,短则1、2天,长则10来天。
4)川西、滇北山区的雪压也较高。因该区海拔高,温度低,湿度大,降雪较多而不易融化。但该区的河谷内,由于落差大,高度相对低和气流下沉增温作用,积雪就不多。
5)华北及西北大部地区,冬季温度虽低,但水汽不足,降水量较少,雪压也相应较小,一般为(0.2~0.3)kN/m2。西北干旱地区,雪压在0.2kN/m2以下。该区内的燕山、太行山、祁连山等山脉,因有地形的影响,降雪稍多,雪压可在0.3kN/m2以上。
6)南岭、武夷山脉以南,冬季气温高,很少降雪,基本无积雪。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例如轻型屋盖,考虑到雪荷载有时会远超过结构自重,此时仍采用雪荷载分项系数为1.40,屋盖结构的可靠度可能不够,因此对这种情况,建议将基本雪压适当提高,但这应由有关规范或标准作具体规定。
7.1.4 对山区雪压未开展实测研究仍按原规范作一般性的分析估计。在无实测资料的情况下,规范建议比附近空旷地面的基本雪压增大20%采用。
7.1.2 基本雪压的确定方法和重现期直接关系到当地基本雪压值的大小,因而也直接关系到建筑结构在雪荷载作用下的安全,必须以强制性条文作规定。确定基本雪压的方法包括对雪压观测场地、观测数据以及统计方法的规定,重现期为50年的雪压即为传统意义上的50年一遇的最大雪压,详细方法见本规范附录E。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指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极端雪荷载作用下的容易造成结构整体破坏,后果特别严重,应此基本雪压要适当提高,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本规范附录E表E.5中提供的50年重现期的基本雪压值是根据全国672个地点的基本气象台(站)的最大雪压或雪深资料,按附录E规定的方法经统计得到的雪压。本次修订在原规范数据的基础上,补充了全国各台站自1995年至2008年的年极值雪压数据,进行了基本雪压的重新统计。根据统计结果,新疆和东北部分地区的基本雪压变化较大,如新疆的阿勒泰基本雪压由1.25增加到1.65,伊宁由1.0增加到1.4,黑龙江的虎林由0.7增加到1.4。近几年西北、东北及华北地区出现了历史少见的大雪天气,大跨轻质屋盖结构工程因雪灾遭受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应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我国大部分气象台(站)收集的都是雪深数据,而相应的积雪密度数据又不齐全。在统计中,当缺乏平行观测的积雪密度时,均以当地的平均密度来估算雪压值。
各地区的积雪的平均密度按下述取用:东北及新疆北部地区的平均密度取150kg/m3;华北及西北地区取130kg/m3,其中青海取120kg/m3;淮河、秦岭以南地区一般取150kg/m3,其中江西、浙江取200kg/m3。
年最大雪压的概率分布统一按极值Ⅰ型考虑,具体计算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我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具有如下特点:
1)新疆北部是我国突出的雪压高值区。该区由于冬季受北冰洋南侵的冷湿气流影响,雪量丰富,且阿尔泰山、天山等山脉对气流有阻滞和抬升作用,更利于降雪。加上温度低,积雪可以保持整个冬季不融化,新雪覆老雪,形成了特大雪压。在阿尔泰山区域雪压值达1.65kN/m2。
2)东北地区由于气旋活动频繁,并有山脉对气流的抬升作用,冬季多降雪天气,同时因气温低,更有利于积雪。因此大兴安岭及长白山区是我国又一个雪压高值区。黑龙江省北部和吉林省东部的广泛地区,雪压值可达0.7kN/m2以上。但是吉林西部和辽宁北部地区,因地处大兴安岭的东南背风坡,气流有下沉作用,不易降雪,积雪不多,雪压不大。
3)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是我国稍南地区的一个雪压高值区。该地区冬季积雪情况不很稳定,有些年份一冬无积雪,而有些年份在某种天气条件下,例如寒潮南下,到此区后冷暖空气僵持,加上水汽充足,遇较低温度,即降下大雪,积雪很深,也带来雪灾。1955年元旦,江淮一带降大雪,南京雪深达51cm,正阳关达52cm,合肥达40cm。1961年元旦,浙江中部降大雪,东阳雪深达55cm,金华达45cm。江西北部以及湖南一些地点也会出现(40~50)cm以上的雪深。因此,这一地区不少地点雪压达(0.40~0.50)kN/m2。但是这里的积雪期是较短的,短则1、2天,长则10来天。
4)川西、滇北山区的雪压也较高。因该区海拔高,温度低,湿度大,降雪较多而不易融化。但该区的河谷内,由于落差大,高度相对低和气流下沉增温作用,积雪就不多。
5)华北及西北大部地区,冬季温度虽低,但水汽不足,降水量较少,雪压也相应较小,一般为(0.2~0.3)kN/m2。西北干旱地区,雪压在0.2kN/m2以下。该区内的燕山、太行山、祁连山等山脉,因有地形的影响,降雪稍多,雪压可在0.3kN/m2以上。
6)南岭、武夷山脉以南,冬季气温高,很少降雪,基本无积雪。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例如轻型屋盖,考虑到雪荷载有时会远超过结构自重,此时仍采用雪荷载分项系数为1.40,屋盖结构的可靠度可能不够,因此对这种情况,建议将基本雪压适当提高,但这应由有关规范或标准作具体规定。
7.1.4 对山区雪压未开展实测研究仍按原规范作一般性的分析估计。在无实测资料的情况下,规范建议比附近空旷地面的基本雪压增大20%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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