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3 楼内及户内系统

6.3.1 楼内及户内系统出现下列情况应进行抢修:
    1 散热设备、管道及附件等爆裂、严重泄漏;
    2 阀门严重泄漏。
6.3.2 楼内及户内系统抢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抢修人员携带常规备品、备件及工具到达现场;
    2 查找发生故障或事故部位,确定停热范围;
    3 关断故障或事故点阀门;
    4 更换管道、阀门、换热器或局部打卡子处理;
    5 抢修完毕,及时恢复供热并清理现场。

条文说明
6.3.2 楼内及户内系统抢修要求。
   3 抢修作业时应携带盛放或排放管道余水的器物或软管等,并对用户财产进行保护。
   4 楼内及户内系统抢修后可能牵涉到居民家中或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积水、管道内污垢、沉淀物的清扫等工作,因此本条款特别作出规定,以规范抢修标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