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4.1 城市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
4.1.1 城市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通用功能、智能卡和读写机具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CJ/T 166的规定。
4.1.2 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化软件应进行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
2 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应进行相关功能性测试和安全性测试。
3 自编的、在通用计算机上运行的应用软件应提供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文档。
4 进口产品应提供进口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并应采用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
5 应在公共交通领域进行容量、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可维护性等多项功能测试。
4.1.3 系统设备的附件、备件应根据使用环境、应用对象等行业因素准备完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CJ/T 166的规定。
4.1.4 系统的单机调试、系统调试和联调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 系统通用功能、智能卡和读写机具功能的测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产品检测》CJ/T 243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4.1.3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在我国已经成为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轮渡等公共交通方式票务收费及承运服务的基础设施,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工程建设中分部工程包括:清算及制卡中心、服务网点、车载终端/计价器和刷卡闸机安装施工、自助充值或查询终端安装等。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单位工程包括票用智能卡系统密钥管理、票卡管理(包括采购、检测、制作、测试)、发售卡服务网点、联机充值网点、消费终端或模块、消费数据采集点、清算中心账务管理等。
工程现场包括制发卡及清算中心机房、服务网点、刷卡终端或模块部署及公交、地铁、出租等公共交通行业的票务应用接入等。工程专业分类包括专业机房、系统软硬件平台、安全体系、票用系统账务应用平台、智能卡、终端硬件及嵌入式软件、行业票务应用中心等。检验批适用于票用智能卡采购、制作、发售及刷卡终端或模块的分行业、分区域部署。
4.1.4~4.1.5 单机调试设备包括制卡机、人工售卡/充值终端、车载消费终端、刷卡计价器、刷卡闸机;单系统调试包括密钥管理系统、制发卡系统、充值系统、消费系统、客服系统、消费数据采集系统、账务批处理及报表系统等;联调为上述系统的集成调试。
系统不间断运行规格为7×24h;试运行期间至少开通一种公共交通方式的票务运营应用。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工程中卡片、机具等设备的设计要求参见下列标准:
1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CJ/T 166;
2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产品检测》CJ/T 243;
3 《建设事业CPU卡操作系统技术要求》CJ/T 304;
4 《建设事业非接触式CPU卡芯片技术要求》CJ/T 306;
5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通用技术要求》CJ/T 331;
6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清分清算技术要求》CJ/T 332;
7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密钥及安全技术要求》CJ/T 333。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应进行用户卡、机具终端、密钥卡及加密机记录数据验证。用户卡记录卡商、供货批次、数量、日期、芯片型号、芯片COS版本及标识;机具终端记录设备商、型号、数量、日期、RF模块测试报告;密钥卡及加密机记录设备商、型号、数量、日期、传输安全保护介质或记录。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中的用户卡片、PSAM卡、消费POS、充值终端、加密机、网络设备、主机及存储设备等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留存相应资料和记录。
由具备丰富系统测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及质量保证人员组成独立的测试组,保证测试的全面性和正确性。测试组根据系统需求说明书和技术规格书制订测试计划、测试案例,测试结束后提交测试报告,并报质量保证部门备案。
系统功能(或性能)测试过程包括分析应用软硬件功能(或性能)测试需求,设计制订功能(或性能)测试大纲和案例,执行系统功能(或性能)测试,分析和报告功能(或性能)测试结果。
控制类测点包括现场机具终端的运行参数和用户卡交易类业务功能的测试;系统数据中心的票卡发行管理及清算、结算生产服务的关键处理功能。一般包括下列功能:
1 客服审核管理:延时类申请交易人工审核、单位额度审计、下发请求管理;
2 IC卡信息管理:卡账户信息、特种卡信息管理、黑名单信息、灰名单信息、卡交易明细、卡异常交易明细等;
3 运营参数设置:营运公司最大逾期、单位结算费率设置、单位下发文件设置、退换卡手续费设置等;
4 系统高级参数:数据字典维护、错误代码维护、应用系统参数、记录级数据检查项、文件调度规则、批处理调度规则、交易调整配置表、日计清理管理等;
5 系统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用户口令管理等;
6 系统运行监控:用户操作日志、日切历史记录、批处理日志等。
在试运行开始前,整个系统完成调试测试工作。试运行和正常生产运行相似,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记录试运行期间设备和系统出现的各种情况。这种记录将按日按月的时间顺序和按设备分别登记,作为考核试验的原始资料,并作为验收的依据。在此期间,对出现问题应进行分析归类,判明故障的性质。
在试运行期间,对破坏性测试做好应急恢复预案,不能出现关键设备在无备份情况下的影响生产的故障,若出现则中止试运行,然后再重新开始试运行,直至通过。下列因素导致的故障现象不认为是设备故障,包括人为破坏、自然灾害、外部电源停电时间超过规定值等。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单位工程包括票用智能卡系统密钥管理、票卡管理(包括采购、检测、制作、测试)、发售卡服务网点、联机充值网点、消费终端或模块、消费数据采集点、清算中心账务管理等。
工程现场包括制发卡及清算中心机房、服务网点、刷卡终端或模块部署及公交、地铁、出租等公共交通行业的票务应用接入等。工程专业分类包括专业机房、系统软硬件平台、安全体系、票用系统账务应用平台、智能卡、终端硬件及嵌入式软件、行业票务应用中心等。检验批适用于票用智能卡采购、制作、发售及刷卡终端或模块的分行业、分区域部署。
4.1.4~4.1.5 单机调试设备包括制卡机、人工售卡/充值终端、车载消费终端、刷卡计价器、刷卡闸机;单系统调试包括密钥管理系统、制发卡系统、充值系统、消费系统、客服系统、消费数据采集系统、账务批处理及报表系统等;联调为上述系统的集成调试。
系统不间断运行规格为7×24h;试运行期间至少开通一种公共交通方式的票务运营应用。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工程中卡片、机具等设备的设计要求参见下列标准:
1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CJ/T 166;
2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产品检测》CJ/T 243;
3 《建设事业CPU卡操作系统技术要求》CJ/T 304;
4 《建设事业非接触式CPU卡芯片技术要求》CJ/T 306;
5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通用技术要求》CJ/T 331;
6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清分清算技术要求》CJ/T 332;
7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密钥及安全技术要求》CJ/T 333。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应进行用户卡、机具终端、密钥卡及加密机记录数据验证。用户卡记录卡商、供货批次、数量、日期、芯片型号、芯片COS版本及标识;机具终端记录设备商、型号、数量、日期、RF模块测试报告;密钥卡及加密机记录设备商、型号、数量、日期、传输安全保护介质或记录。
公共交通票用智能卡系统中的用户卡片、PSAM卡、消费POS、充值终端、加密机、网络设备、主机及存储设备等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留存相应资料和记录。
由具备丰富系统测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及质量保证人员组成独立的测试组,保证测试的全面性和正确性。测试组根据系统需求说明书和技术规格书制订测试计划、测试案例,测试结束后提交测试报告,并报质量保证部门备案。
系统功能(或性能)测试过程包括分析应用软硬件功能(或性能)测试需求,设计制订功能(或性能)测试大纲和案例,执行系统功能(或性能)测试,分析和报告功能(或性能)测试结果。
控制类测点包括现场机具终端的运行参数和用户卡交易类业务功能的测试;系统数据中心的票卡发行管理及清算、结算生产服务的关键处理功能。一般包括下列功能:
1 客服审核管理:延时类申请交易人工审核、单位额度审计、下发请求管理;
2 IC卡信息管理:卡账户信息、特种卡信息管理、黑名单信息、灰名单信息、卡交易明细、卡异常交易明细等;
3 运营参数设置:营运公司最大逾期、单位结算费率设置、单位下发文件设置、退换卡手续费设置等;
4 系统高级参数:数据字典维护、错误代码维护、应用系统参数、记录级数据检查项、文件调度规则、批处理调度规则、交易调整配置表、日计清理管理等;
5 系统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用户口令管理等;
6 系统运行监控:用户操作日志、日切历史记录、批处理日志等。
在试运行开始前,整个系统完成调试测试工作。试运行和正常生产运行相似,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并记录试运行期间设备和系统出现的各种情况。这种记录将按日按月的时间顺序和按设备分别登记,作为考核试验的原始资料,并作为验收的依据。在此期间,对出现问题应进行分析归类,判明故障的性质。
在试运行期间,对破坏性测试做好应急恢复预案,不能出现关键设备在无备份情况下的影响生产的故障,若出现则中止试运行,然后再重新开始试运行,直至通过。下列因素导致的故障现象不认为是设备故障,包括人为破坏、自然灾害、外部电源停电时间超过规定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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