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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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运行准备

5.2.1 泵站与热力站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设施工作环境应干燥无灰尘;
    2 阀门应开关灵活、无泄漏,除污器应无堵塞;
    3 仪器和仪表应齐全、有效;
    4 水处理及补水设备应运转正常;
    5 当水泵空载运行时,进口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6 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7 换热器的状态应正常。
5.2.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启动设备,已启动的设备应停止:
    1 换热器及其他附属设施发生泄漏;
    2 循环泵、补水泵盘车卡涩,扫膛或机械密封处泄漏;
    3 电动机绝缘不良、保护接地不正常、振动和轴承温度大于规定值;
    4 泵内无水;
    5 供水或供电不正常;
    6 定压设备定压不准确,不能按要求启停;
    7 各种保护装置不能正常投入工作;
    8 除污器严重堵塞。

条文说明
5.2.1 泵站与热力站运行前检查规定。
    1 避免电器在夏季受潮后启动时出现故障。
    4 钠离子水处理设备需放尽进水管道中的死水,以避免死水中铁锈引起树脂铁中毒,加入的还原盐粒度要根据使用说明书按具体操作要求添加。
5.2.2 换热器其他附属设施严重泄漏将使一、二级网不能正常运行且危及站内用电及人身安全;供水不正常不能保证供热系统及冷却系统等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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