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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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故障处理

6.5.1 当发生故障时应采取有效、影响小的隔断措施,即时通知相关单位,制定故障处理方案。
6.5.2 故障处理方案应确定处理时间、运行方式和防冻措施,并应即时通报热用户。
6.5.3 故障处理完毕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暖。


条文说明
6.5.1 热用户室内系统的事故处理一般采用事故段隔离,停止供暖并进行局部泄水处理,严寒期,事故处理时间较长时,需采取将排空事故段水等防冻措施。热用户室外管网事故处理期间采用的运行方式根据事故状况确定,一般可采取降温运行、降压运行、降温降压运行,或事故段隔离,停止运行并进行泄水等方式。可以在事故的不同处理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以尽可能减小对热用户的影响。
6.5.3 热用户系统故障及事故处理完成后,通知相关单位恢复供暖,进行系统注水、排气,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则故障处理流程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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