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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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运行调度

7.6.1 供热系统宜实行统一调度管理。调度中心应设供热平面图、系统图、水压图、全年热负荷延续图及流量、水温调节曲线图表,并应采用电子屏幕显示供热系统主要运行参数。
7.6.2 调度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运行、故障处理和负荷调整方案,以及停运方案;
    2 指挥、组织供热系统运行和调整,以及故障处理和故障原因分析,制订提高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的措施;
    3 参与拟订供热计划和热负荷增减的审定;
    4 参与编制热量分配计划,监视、控制用热计划执行情况;
    5 提出远景规划和监测、通信规划,并参加审核工作。
7.6.3 运行调度指挥人员应能即时判断、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7.6.4 供热系统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供热系统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正常供热;
    2 应发挥供热设备的能力;
    3 应使供热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 应合理使用和分配热量。

条文说明
7.6.1 供热系统相关的图表是统一调度管理的依据,因此需设供热平面图、系统图、水压图、全年热负荷延续图及流量、水温调节曲线图表。
7.6.3 运行调度指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运行经验,这样才能即时判断、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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