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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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设备和管道保温

9.7.1 淋浴热水给水干管、回水干管、立管、换热设备的热媒管和公共浴池冷水及热水的循环管道等均应进行保温。
9.7.2 金属过滤器、换热器、温泉贮热水箱和调温供水水箱等均应进行保温。
9.7.3 保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导热系数小、密度小、强度高等性质,阻燃性能应符合防火要求;
    2 用于金属管道的保温材料不应对金属产生腐蚀;
    3 用于塑料管道的保温材料应为软质材料;
    4 暗装在墙内的金属管道宜采用覆塑管道。
9.7.4 设备管道保温层的保护层应强度高、不软化、不脆化、化学性能稳定,并应具备防潮、防水、抗大气腐蚀性能,耐火等级不得低于B1级。  

条文说明
    公共浴场的淋浴用水、浴池用水的水温基本上都超过35℃,高于室内气温,为减少洗浴水输送过程的热损失,节约能源和保证不影响入浴者的使用要求,对公共浴池的制热设备、蓄热设备和管道进行保温是必要的。本节仅对保温材料的选用作了原则规定。具体工程究竟选用何种材料,设计人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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