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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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施工准备

12.1.1 承担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并应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
12.1.2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依据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修改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12.1.3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12.1.4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施工专用设备、配套设施、管道集成等安装施工设备及全套技术服务的相应技术能力。
12.1.5 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下列能力:
    1 进行公共浴池给水排水工程深化设计的能力;
    2 进行技术服务和培训操作人员的能力;
    3 施工安装人员应具有本专业的安装技术资格。
12.1.6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为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12.1.7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应形成记录。

条文说明

12.1.1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关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抓好工程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必需有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以及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和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实现对工程的过程质量控制。

12.1.2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需经过审查并被批准后方能施工。如施工过程需修改设计,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这样的规定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12.1.3 由于公共浴池给水排水工程是整个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项目,需要各专业之间、工种之间的有效衔接,紧密配合,而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目的是为了有效组织工程施工、正确指导施工、协调不同专业之间的相互配合、落实施工中间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明确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也方便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审查,是有利于相互遵守的基本要求。
12.1.4 公共浴池的给水排水工程涉及内容广泛、专业性较强、专用设备和配套设备复杂,根据统计,各种按摩浴池就有170多种。因此,在工程设计阶段不能对各项细部作出仔细规定,这就要求公共浴池给水排水施工企业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施工安装资质,防止肢解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影响工程质量。所以,为了加强建筑安装市场管理而作了本条规定。同时,还应具有根据设计技术参数和业主要求进行公共浴池给水排水工程细化设计的能力,以及为工程业主培训操作这些设备的人员的能力。
12.1.5 公共浴池给水排水系统繁多,为方便施工,结合专业特点可以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为若干个分子项目工程。每个分子项目应按一个独立的检测批进行验收检查。
12.1.6 本条是为了解决施工安装过程中各相关专业之间的矛盾,落实施工中间过程的质量控制而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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