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2 供水能力

5.2.1 太阳能热水系统供水能力的评价,应包括供热水量、供热水温、供热水压、集热器面积、水箱容积、热水计量、辅助热源供热量和太阳能保证率等11个子项,满分为90分,其中一般项80分,优选项10分。

Ⅰ 控制项

5.2.2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5.2.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水水温和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5.2.4 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需要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的有关规定。
5.2.5 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 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
表5.2.5 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

5.2.6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贮水箱数量和容积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7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装热水计量装置。

Ⅱ 一般项

5.2.8 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宜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 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
表5.2.8 不同资源区的太阳能保证率

5.2.9 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安装用于计量热水耗热量的装置。

Ⅲ 优选项

5.2.10 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宜设置不少于两套的辅助热源设备,除医院外,一套检修时,其他各套加热设备的总供热能力不宜少于50%的系统耗热量。
5.2.11 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分别安装用于计量太阳能集热量和热水耗热量的装置。


条文说明
5.2.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向用户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生活热水,供热水的能力是系统是否适合用户使用的关键性能指标:主要包括供热水量、水温、水压是否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节能产品,为使系统既能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又起到节能作用,就必须在集热器面积计算以及水箱容积配比、辅助热源供热量配置和适宜的太阳能保证率等重要参数的选择上进行合理设计,并设置热水计量装置;因此,这些参数也是衡量系统供水能力的评价指标。
5.2.2 生活热水的供热水量是保证用户使用需求的基本要素,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对如何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水量给出了明确的用水定额和计算方法,在进行生活热水系统设计时是严格遵守的;例如:热水用水定额按该标准中规定范围的下限取值。过去有很多太阳能热水工程在设计时,未按照该国家标准进行供热水量计算,造成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供热水量不足;因此,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热水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
5.2.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水温度和供水压力是影响用户使用热水舒适度的重要因素,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给出了热水供水温度的规定范围,应按该规定范围选取适宜的供水水温来进行系统设计;系统水压会影响系统水力平衡和稳定运行,是水泵选型和设置增压、减压设施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否则会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因此,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水水温和水压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
5.2.4 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需要多少太阳能集热器面积是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太阳能是热源,太阳能集热器就相当于常规能源热水系统中的锅炉,确定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则类似锅炉选型,应该严格按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否则将直接影响系统由太阳能提供的供热水量、供水温度和系统的节能效益。其中涉及的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应根据产品实测的太阳能集热器效率方程确定,因为不同企业产品的效率曲线差别很大,优良产品和劣质产品在相同工况下的效率值会相差一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对此已给出了相关规定。所以,应测量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实际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判定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5.2.5 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规定的公式计算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集热器面积时,系统的
太阳能保证率是需要预设的一个参数;太阳能保证率的取值和当地的太阳能辐射资源、气候条件、产品性能、用户需求和工程的预期投资额等影响因素有关,根据目前的产品性能和工程投资水平等相关条件,以及工程经验的总结,针对不同太阳能资源区的合理太阳能保证率取值应不低于本标准表5.2.5给出的数值,才能使系统真正发挥节能效益。因此,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
5.2.6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规定了不同热源条件下热水系统的最低贮热水容积,以保证在极端情况下仍能满足用户的热水需求;而太阳能热水的贮水箱容积则是按每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对应40L~100L贮水容积、根据产品性能和当地的太阳能资源条件合理计算选取的;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会有差别,为确保用户用水,应选取两者之间的较大值,并合理配置水箱数量,以利于提高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效率。所以,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贮水箱数量和容积应符合标准规定,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
5.2.7 热水计量是激励用户主动节水、节能的重要措施,在系统中安装热水表简便、经济、易行,因此,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装热水计量装置,将该条作为控制项评定指标。
5.2.8 该条款是为鼓励房地产商和业主增加对太阳能热水的投资、选用性能好的产品,以提高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节能效益。太阳能保证率等于表中所列数值时,评定为“较好”,比表中所列数值提高5%以上评定为“好”,比表中所列数值提高10%以上评定为“很好”。
5.2.9 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安装“热量表”等装置,可以计量用于加热热水的耗热量,并进一步得出能源消耗量,从而鼓励用户的主动节能行为。由于采暖热计量在我国逐渐推广,“热量表”等计量热量装置的价格已大幅下降,给安装使用带来便利条件,因此,交付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宜安装用于计量热水耗热量的装置。
5.2.10 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设置不少于两套的辅助热源设备,当一套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检修时,另一套设备仍可以不少于50%系统耗热量的供热能力向用户提供热水,从而保证热水系统的供水能力,提高用水质量。医院对稳定供水的要求更高,所以,医院另一套设备的供热能力应不少于60%。
5.2.11 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上分别安装热量表等热计量装置,可以同时得出由太阳能集热系统收集的有用得热量(集热量)、加热热水的耗热量和系统太阳能保证率等重要性能参数,可为政府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提供定量依据,以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