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节 能
8.2.1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的评价,应包括日有用得热量、升温性能、贮水箱保温性能、投资回收期、辅助加热设备运行方式、供热水管路保温、供电回路电计量装置、辅助加热设备控制模式等13个子项,满分为62分,其中一般项48分,优选项14分。
Ⅰ 控制项
8.2.2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应包括日有用得热量、升温性能、贮水箱保温性能等3项指标,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8.2.3 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4 系统的升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5 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Ⅱ 一般项
8.2.6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节能计算的投资回收期不应超过系统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
8.2.7 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8 系统的升温性能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9 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宜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有关规定。
8.2.10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应在保证太阳能集热系统优先、充分工作的前提下运行。
8.2.11 系统供热水管路的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5的有关规定。
Ⅲ 优选项
8.2.12 系统的供电回路宜根据具体情况,设有电计量装置。
8.2.13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宜设计为智能模式。
8.2.14 按系统的理论全年得热量及当地电价计算,系统的投资回收期宜少于8年。
8.2.3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规定,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是用在一定太阳辐照量条件下单位集热器面积贮水箱内水的日得热量q17表示,并应满足:对于直接系统,q17≥7.0MJ/m2;对于间接系统,q17≥6.3MJ/m2。
8.2.4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规定,系统的升温性能是用在一定太阳辐照量条件下贮水箱内水的温升值Δt17表示,并应满足:对于所有系统,Δt17≥25℃。
8.2.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的规定,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是用在当地标准温差条件下贮水箱中水的温降值Δtsd,并应满足:对于贮水箱有效容积V≤2m3的系统,温降值Δtsd≤8℃;对于贮水箱有效容积2m3<V≤4m3的系统,温降值Δtsd≤6.5℃;对于贮水箱有效容积V>4m3的系统,温降值Δtsd≤5℃。
8.2.6 系统按节能计算的投资回收期,是指因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每年节省常规能源消耗费用的总和与系统的建造费用相等的年限。只有按节能计算的投资回收期低于或等于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该系统才有节能效益。
8.2.7 根据有关国家检测机构对我国现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检验结果,本条对系统的日有用得热量提出了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规定的指标,目的在于鼓励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更好的节能效果。
8.2.8 根据有关国家检测机构对我国现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检验结果,本条对系统的升温性能提出了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规定的指标。
8.2.9 根据有关国家检测机构对我国现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检验结果,本条对系统的贮水箱保温性能提出了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GB/T 20095规定的指标。
8.2.10 太阳能集热器在低水温运行条件下具有较高的效率。从节能角度出发,控制系统应设计有这样的功能:每天只要有一定的太阳辐照,就应让太阳能集热系统优先、充分地工作;当最终水温达不到使用要求时,才启动辅助能源加热设备。
8.2.1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185规范了供热水管路的施工要求。本条限于篇幅,引用了以上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8.2.12 为有利于节能,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设置专用的供电回路,并设有相应的电计量装置。
8.2.13 在第8.2.9条的基础上,辅助能源加热设备若设计为可分时段预设启动控制、温度上限可调节等智能模式,不仅具有更好的节能效果,而且可以较好地满足使用的要求。
8.2.14 根据建设地点的太阳能资源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计算出系统的理论全年得热量,再按评价时当地的电价,可以计算出系统的投资回收期。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提出系统的投资回收期宜少于8年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