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8.4 节地
8.4.1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地的评价,应包括集热器不占用公共场地、贮水箱不占用公共场地、不加大建筑间距、合理确定建筑布局4个子项,满分为12分,其中一般项8分,优选项4分。
Ⅰ 控制项
8.4.2 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等部位,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8.4.3 贮水箱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走廊、卫生间、阁楼间、地下室等处,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Ⅱ 一般项
8.4.4 集热器安装在建筑阳台、墙面等部位的新建建筑,不应为避免相邻建筑的低层部位日照受遮挡而加大建筑间距。
Ⅲ 优选项
8.4.5 民用建筑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综合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并应在符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
条文说明
8.4.2 在民用建筑中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等部位,严格要求集热器安装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8.4.3 在民用建筑中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贮水箱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走廊、卫生间、阁楼间、地下室等处,严格要求贮水箱安装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8.4.4 一般来说,集热器可以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等部位。对于多层或高层的新建建筑,在计划将集热器安装在建筑阳台、墙面时,低层部位的日照可能受到遮挡。本条从节地的角度出发,强调不应为避免低层部位日照受遮挡而加大相邻建筑的间距。
8.4.5 本条的基本思想是,鼓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工程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要结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确定建筑物朝向、日照标准、房屋间距、密度、建筑布局、道路、绿化和空间环境等组成有机的整体。
8.4.3 在民用建筑中应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贮水箱应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走廊、卫生间、阁楼间、地下室等处,严格要求贮水箱安装不得占用建筑物周围的公共场地。
8.4.4 一般来说,集热器可以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等部位。对于多层或高层的新建建筑,在计划将集热器安装在建筑阳台、墙面时,低层部位的日照可能受到遮挡。本条从节地的角度出发,强调不应为避免低层部位日照受遮挡而加大相邻建筑的间距。
8.4.5 本条的基本思想是,鼓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纳入建筑工程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要结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确定建筑物朝向、日照标准、房屋间距、密度、建筑布局、道路、绿化和空间环境等组成有机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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