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A.3 运行管理评价指标(满分400分)

A.3.1 服务评价指标:
    可选取部分空调用户(不少于10人)进行抽查,按照表A.3.1选项评分,可得出对应的服务评价分数。

表A.3.1  服务评分(满分100分)
服务评分(满分100分)

A.3.2 管理评价指标应由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管理三项得分相加得出(满分100分)。
    1 技术资料管理可按照表A.3.2-1评分。

表A.3.2-1  技术资料管理评分(满分40分)
技术资料管理评分(满分40分)

2 人员管理可按照表A.3.2-2三项相加评分。

表A.3.2-2  人员管理评分(满分30分)
人员管理评分(满分30分)

 3 规章制度可按照表A.3.2-3评分(满分30分)。

表A.3.2-3  规章制度评价(满分30分)
规章制度评价(满分30分)

A.3.3 节能状况评价指标,可按照表A.3.3中列出的项目,逐一查出对应的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

表A.3.3  节能达标评价(满分100分)
节能达标评价(满分100分)

A.3.4 对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可按照表A.3.4列出的项目,逐一查出对应的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

表A.3.4  卫生评价(满分60分) 
卫生评价(满分60分)

A.3.5 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评价指标,可按照表A.3.5中列出的项目,逐一查出对应的评价得分,累计相加得出评价分数。

表A.3.5  安全运行达标评价(满分40分)
安全运行达标评价(满分40分)

条文说明
A.3.1 综合评价中的服务满意率评分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台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办法,其中以业主满意率达到80%、75%、70%分出三级,50%以上和以下为本规范增加内容。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