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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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区域布置

10.2.1 站址应选在人口密度较低且受自然灾害影响小的地区。
10.2.2 站址应远离下列设施;
    1 大型危险设施(例如,化学品、炸药生产厂及仓库等);
    2 大型机场(包括军用机场、空中实弹靶场等);
    3 与本工程无关的输送易燃气体或其他危险流体的管线;
    4 运载危险物品的运输线路(水路、陆路和空路)。

10.2.3 液化天然气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液体流入水域。
10.2.4 建站地区及与站场间应有全天候的陆上通道,以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随时进入和站内人员在必要时安全撤离。
10.2.5 液化天然气站场的区域布置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 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不大于3000m³时,可按本规范表3.2.2和表4.0.4中的液化石油气站场确定。
    2 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0m     3 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介于第1款和第2款之间时,应根据对现场条件、设施安全防护程度的评价确定,且不应小于本条第1款确定的距离。
    4 本条1~3款确定的防火间距,尚应按本规范第10.3.4条和第10.3.5条规定进行校核。


条文说明
10.2.1~10.2.3 一旦液化天然气泄漏,将快速蒸沸成为气体,使大气中的水蒸汽冷凝形成蒸气云,并迅速向远处扩散,与空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遇明火则着火;泄漏到水中会产生有噪声的冷爆炸。为防止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关要求。
    液化天然气设施是采用高科技设计建造的高度安全的设施,其关键设施的设计潜在的事故年概率为10-6。在NFPA 59A中对厂址选择只提到对潜在外部事件应加以考虑,但未具体化。参考法国索菲公司资料以及国家标准《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GB/T 50294-1999,将其具体化。条文中未提出的内容可参照国内现行标准执行。
10.2.4 本条参照NFPA 59A2.1工厂现场准备中的要求编制。
10.2.5 液化天然气设施外部区域布置安全间距,美国NFPA 59A只规定将可能产生的危害降至最低,未给出距离。法国索菲公司资料提出距附近居住区几百米远,按照可有的液化天然气泄漏量形成的蒸气云扩散至浓度低于爆炸混合物下限的最大距离考虑。比利斯泽布勒赫液化天然气接收终端位于旅游区,有3座87000m³储罐,为自支撑式,外罐为预应力混凝土,建于地下15m深的沉箱基础上。比利斯政府和管理单位要求,其设施与海岸线最近居民区之间有一个最小的限定距离,即距LNG船卸载臂及储罐1500m,距气化器1300m。
    参考以上资料,结合国内已建液化天然气站场的经验,确定原则如下:
    1 按储罐总容量划分。美国NFPA 59A分为小于或等于265m³与大于265m³两种情况。本条划分为三种情况:不大于3000m³系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划分,罐是由工厂预制成品罐或由工厂预制成品内罐和由现场组装外罐构成的子母罐组成;大于或等于30000m³情况是参考法国索菲公司资料,该资料介绍液化天然气调峰站储罐通常在30000m³以上。
    2 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不大于3000m³时,可按本规范表3.2.2中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存总容量确定站场等级,然后可按照本规范第4.0.4条中相应等级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站场确定区域布置防火间距。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液化石油气站场的工艺和设备已比较成熟,并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制定标准依据的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基本匹配。但是,液化天然气站场在国内才刚刚起步,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还不能最合理匹配,并且,液化天然气储罐等级划分与液化石油气也不完全相同。实际使用中如果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基本符合表4.0.4的等级划分要求,并且围堰尺寸较小,即可初步采用此表中的相关间距。
    3 液化天然气储存总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0m³时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安全距离应大于0.5km,是采用了广东深圳液化天然气接收终端大鹏半岛西岸称头角场址选择数据,该终端最终储存总容量48×104m³。
    4 考虑工程设计中储罐个数、单罐容积、储罐操作压力、布置、围堰和安全防火设计及自然气象条件不同,为将液化天然气泄漏引起的对站外财产和人员的危害降至可接受的程度,条文中提出还要按本规范10.3.4和10.3.5条的规定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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