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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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暖通和给水排水设计

5.5.1 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机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中对机房的要求。
5.5.2 太阳能空调系统中机房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相关规定,其消防设计应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5.5.3 太阳能集热器附近宜设置用于清洁集热器的给水点并预留相应的排水设施。


条文说明
5.5.1 太阳能空调系统机房是指热力制冷机组及相关系统设备的机房,应保持其良好的通风。有条件时可利用自然通风,但应防止噪声对周围建筑环境的影响;无条件时则应独立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当辅助燃油、燃气锅炉不设置在机房时,机房的最小通风量,可根据生产厂家的要求,并结合机房内余热排除的需求综合确定,机房的换气次数通常可取(4~6)次/h;当辅助燃油、燃气锅炉设置在机房内时,机房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对燃油和燃气锅炉房通风系统设计的要求。机房位置、机房内设备与建筑的相对空间及消防等要求在《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中已作详细规定,应遵照执行。
5.5.2 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机房存在用水点,例如一些设备运行或维修时需要排水、泄压、冲洗等,因此机房需要给水排水专业配合设计。太阳能集热系统要进行良好的介质循环,也涉及给水排水设计。更重要的是,辅助能源装置如采用燃油、燃气、电热锅炉等,则还需要设置特殊的水喷雾或气体灭火消防系统。一般的给水排水相关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要求,给水排水消防设计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的规定执行。
5.5.3 太阳能集热器置于室外屋顶或建筑立面,集热管表面日久会积累灰尘,如不及时清洗将影响透光率,降低集热能力。本条要求在集热器附近设置用于清洁的给水点,就是为了定期打扫预留条件。给水点预留要注意防冻。因为污水要排走,排水设施也需要同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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