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系统调试
6.7.1 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在设备、管道、保温、配套电气等施工全部完成后进行。
6.7.2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宜在与设计室外参数相近的条件下进行,联动调试完成后,系统应连续3d试运行。
6.7.3 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水泵安装方向;
2 检查电磁阀安装方向;
3 温度、温差、水位、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 电气控制系统应达到设计要求功能,动作准确;
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 防冻、防过热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7 各种阀门开启灵活,密封严密;
8 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6.7.4 设备单机或部件调试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联动调试。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整系统各个分支回路的调节阀门,各回路流量应平衡,并达到设计流量;
2 根据季节切换太阳能空调系统工作模式,达到制冷、采暖或热水供应的设计要求;
3 调试辅助能源装置,并与太阳能加热系统相匹配,达到系统设计要求;
4 调整电磁阀控制阀门,电磁阀的阀前阀后压力应处在设计要求的压力范围内;
5 调试监控系统,计量检测设备和执行机构应工作正常,对控制参数的反馈及动作应正确、及时。
6.7.5 系统联动调试的运行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工况下空调系统的工质流量、温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调试结果与设计值偏差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相关规定;
2 额定工况下太阳能集热系统流量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 系统在蓄能和释能过程中应运行正常、平稳,水泵压力及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供制冷机组的热源温度波动符合机组正常运行的要求;
4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的运行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的相关规定。
6.7.2 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需要包括的项目和连续试运行的天数,以使工程能达到预期效果。
6.7.3 本条规定了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以防遗漏。
6.7.4 系统联动调试主要指按照实际运行工况进行系统调试。本条解释了系统联动调试内容,以防遗漏。
6.7.5 本条规定了系统联动调试的运行参数应符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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