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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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注浆钢管桩

 9.4.1 注浆钢管桩适用于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砂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处理。
9.4.2 注浆钢管桩单桩承载力的设计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当采用二次注浆工艺时,桩侧摩阻力特征值取值可乘以1.3的系数。
9.4.3 钢管桩可采用静压或植入等方法施工。
9.4.4 水泥浆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浆的配合比应采用经认证的计量装置计量,材料掺量符合设计要求;
    2. 选用的搅拌机应能够保证搅拌水泥浆的均匀性;在搅拌槽和注浆泵之间应设置存储池,注浆前应进行搅拌以防止浆液离析和凝固。
9.4.5 水泥浆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缩短桩孔成孔和灌注水泥浆之间的时间间隔;
    2. 注浆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桩长范围内完全灌满水泥浆;
    3. 灌注方法应根据注浆泵和注浆系统合理选用,注浆泵与注浆孔口距离不宜大于30m;
    4. 当采用桩身钢管进行注浆时,可通过底部一次或多次灌浆;也可将桩身钢管加工成花管进行多次灌浆;
    5. 采用花管灌浆时,可通过花管进行全长多次灌浆,也可通过花管及阀门进行分段灌浆,或通过互相交错的后注浆管进行分步灌浆。
9.4.6 注浆钢管桩钢管的连接应采用套管焊接,焊接强度与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要求。

条文说明

9.4.1 注浆钢管桩是在静压钢管桩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加固方法,近年来注浆钢管桩常用于新建工程的桩基或复合地基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具有施工灵活、质量可靠的特点。基坑工程中,注浆钢管桩大量应用于复合土钉的超前支护,本节条文可作为其设计施工的参考。
9.4.2 二次注浆对桩侧阻力的提高系数除与桩侧土体类型、注浆材料、注浆量和注浆压力、方式等密切相关外,桩直径为影响因素之一。一般来说,相同压力形成的桩周压密区厚度相等,小直径桩侧阻力增加幅度大于同材料相对直径较大的桩,因此,本条桩侧阻力增加系数与树根桩的规定有所不同,提高系数1.3为最小值,具体取值可根据试验结果或经验确定。
9.4.3 施工方法包含了传统的锚杆静压法和坑式静压法,对新建工程,注浆钢管桩一般采用钻机或洛阳铲成孔,然后植入钢管再封孔注浆的工艺,采用封孔注浆施工时,应具有足够的封孔长度,保证注浆压力的形成。

9.4.4 本条与第9.4.5条关于水泥浆的条款适用于其他的微型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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