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中水供水系统
5.4.1 中水供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5.4.2 中水系统供水量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的用水定额及本规范表3.1.4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
5.4.3 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等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水部分执行。
5.4.4 中水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或其他给水管材,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管。
5.4.5 中水贮存池(箱)宜采用耐腐蚀、易清垢的材料制作。钢板池(箱)内、外壁及其附配件均应采取防腐蚀处理。
5.4.6 中水供水系统上,应根据使用要求安装计量装置。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5.4.8 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有防护功能的壁式或地下式给水栓。
5.4.1 这条强调了中水系统的独立性,首先是为了防止对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中水供水系统不能以任何形式与自来水系统连接,单流阀、双阀加泄水等连接都是不允许的。同时也是在强调中水系统的独立性功能,中水系统一经建立,就应保障其使用功能,不能总是依靠自来水补给。自来水的补给只能是应急的,有计量的,并应有确保不污染自来水的措施。
5.4.3 本条规定了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等的要求。中水供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水部分规定的原则,一般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方式、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气压供水设备供水方式等,当采用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和气压供水设备供水方式时,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多功能水泵控制阀,防止水锤发生。
5.4.4、5.4.5 这两条的提出是基于中水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危害而提出的。中水对管道和设备究竟有无危害,国内也有较多人员做过研究。北京市环保研究所所做的挂片试验结果详见表6。
表6 挂片结垢、腐蚀试验结果
从表6中可看出:①根据腐蚀判断标准(金属腐蚀速度<0.13mm/a时接近于不腐蚀;腐蚀速度0.13~1.3mm/a时,腐蚀逐渐加重)判断中水对钢材有轻微腐蚀,对镀锌钢管和钢材几乎不腐蚀;②中水系统基本无结垢产生,而对钢材产生的结垢成分分析多为腐蚀垢。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试验装置测得中水年平均腐蚀率为3.1185mpy(1mpy=2.54×10-2mm/a),即0.08mm/a,而同一地区自来水年平均腐蚀率为0.6563mpy,即0.017mm/a,虽然比自来水腐蚀速度增加将近4倍,但均在标准以内。该所的中水工程使用两年后,卫生器具、管道及配件使用状况良好,无明显变色、结垢现象,管道内壁紧密地附着一层分布均匀的白黄色垢,无生物粘泥,配件内部无明显腐蚀和结垢。
中水与自来水相比,残余有机物和溶解性固体增多,余氯的增多虽有效地防止了生物垢的形成,但氯离子对金属,尤其是钢材具有腐蚀性,实践工程中还必须加以防护和注意选材。
5.4.6 为了实现量化管理,中水的计费和成本核算,应该装表计量。
5.4.7 强制性条文。为了保证中水的使用安全,防止中水的误饮、误用而提出的使用要求。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指的是在人员出入较多的公共场所安装易开式水龙头。当根据使用要求需要装设取水接口(或短管)时,如在处理站内安装的供工作人员使用的取水龙头,在其他地方安装浇洒、绿化等用途的取水接口等,应采取严格的技术管理措施,措施包括:明显标示不得饮用,安装供专人使用的带锁龙头等。
5.4.8 为了保证中水的使用安全而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