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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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维护管理

14.0.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进行。
14.0.2 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消防给水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14.0.3 水源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季度应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2 每年应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测;
    3 每年应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4 每月应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5 在冬季每天应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5℃的措施。
14.0.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应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2 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测记录;
    3 每日应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4 每日应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应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5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6 每月应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
14.0.5 减压阀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对减压阀组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测和记录减压阀前后的压力,当不符合设计值时应采取满足系统要求的调试和维修等措施;
    2 每年应对减压阀的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14.0.6 阀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淋阀的附属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2 每月应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测;
    3 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 每季度应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5 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6 每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7 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应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T 25178、《低阻力倒流防止器》JB/T 11151和《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CJ/T 160等的有关规定。
14.0.7 每季度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外观和漏水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消火栓应及时更换。
14.0.8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一次检查,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14.0.9 每年应对系统过滤器进行至少一次排渣,并应检查过滤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当堵塞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
14.0.10 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14.0.11 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或障碍物的改变,影响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时,应重新进行设计。
14.0.12 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减压阀、报警阀和阀门等,应有明确的标识。
14.0.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并应使系统处于随时满足消防的需求和安全状态。
14.0.14 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应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
14.0.1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并应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同时应临场监督,应在采取防范措施后再动工。

条文说明
14.0.1 维护管理是消防给水系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水灭火设施必须在平时的精心维护管理下才能在火灾时发挥良好的作用。我国已有多起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在安装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内,由于消防给水系统和水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或施工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没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试验,以致发生火灾时,事故扩大,人员伤亡,损失严重。
14.0.2 维护管理人员掌握和熟悉消防给水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才能确保消防给水系统的运行安全可靠。
14.0.3 消防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水塘水库以及江河湖海和地下水等,每种水源的性质不同,检测和保证措施不同。水源的水量、水压有无保证,是消防给水系统能否起到应有作用的关键。
    由于市政建设的发展,单位建筑的增加,用水量变化等等,市政供水水源的供水能力也会有变化。因此,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测定一次,以便不能达到要求时,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地下水井因地下水位的变化而影响供水能力,因此应一定的时期内检测地下水井的水位。
    天然水源因气候变化等原因而影响其枯水位、常年水位和洪水位,同时其流量也会变化,为此应定期检测,以便保证消防供水。
14.0.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是供给消防用水的关键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运转,保证发生火灾时启动灵活、不卡壳,电源或内燃机驱动正常,自动启动或电源切换及时无故障。
14.0.5 减压阀为消防给水系统中的重要设施,其可靠性将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因其密封又可能存在慢渗水,时间一长可能造成阀前后压力接近,为此应定期试验。
    另外因减压阀的重要性,必须定期进行试验,检验其可靠性。
14.0.6 本条规定了阀门的检查和维护管理规定。
14.0.10 消防水池和水箱的维护结构可能因腐蚀或其他原因而损坏,因此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4.0.14 天然水源中有很多生物,如螺蛳等贝类水中生物能附着在管道内,影响过水能力,为此强调应采取措施防止水生物的繁殖。
14.0.15 消防给水系统维修期间必须通知值班人员,加强管理以防止维修期间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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