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9.1 一般规定
9.1.1 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空气制波和喷水制波装置。
9.1.2 跳水池的水面制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水表面应为均匀的小波浪,不得出现翻滚的大波;
2 池水表面的波高宜为25~40mm;
3 波浪应气泡多、范围广、分布均匀。
9.1.3 跳水池起泡制波和安全保护气浪所供给的压缩空气的气体质量应洁净、无色、不含杂质、无油污、无异味。
条文说明
9.1.1 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空气制波和喷水制波装置。
9.1.2 跳水池的水面制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水表面应为均匀的小波浪,不得出现翻滚的大波;
2 池水表面的波高宜为25~40mm;
3 波浪应气泡多、范围广、分布均匀。
9.1.3 跳水池起泡制波和安全保护气浪所供给的压缩空气的气体质量应洁净、无色、不含杂质、无油污、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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