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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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12.1.1 游泳池循环水净化设备机房应设均衡水池(平衡水池)、循环水泵、过滤器、加药装置、换热器、消毒设备、药品库、控制设备等,并宜按工艺流程顺序排列。
12.1.2 游泳池循环水净化设备机房的位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高度和面积应满足水净化设备的布置、施工安装和维修要求,其位置宜靠近游泳池周边;
2 设备机房设在地面层时,宜设有直接通向室外的设备运输出入口;
3 设备机房设置在地下层或地面以上楼层时,应设置运输设备、管道和化学药品的通道和垂直吊装孔,其尺寸和承重能力应满足最大设备的运输需要;
4 设备机房应与其他用房有明确的土建分隔,设在楼板上的设备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设备荷载资料;
5 设备机房应设有通向循环水管道管廊或管沟的出入口;
6 设备机房的耐火等级及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1. 3 设备机房的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机房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控制间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6℃,但最高温度均不宜超过35℃;
2 应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换气和地面排水措施;
3 所有转动设备的基础和连接管道应有良好的隔振减噪措施;
4 设备机房应与其他房间分隔开,并宜采取建筑隔声措施。
12.1.4 设备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装置、容器及管道均应设置在高出地面不小于0.10m的基础或支座上。
条文说明
12.1.2游泳池的循环水管道的管径较大,为减少各种管道的往返长度,以节约投资和方便施工,要求设备机房靠近游泳池周边。游泳池过滤设备体形较大,各种化学药品经常需要补充,如机房位于地下或者地面以上楼层、屋顶层,从设计上要预留垂直运输及水平运输的通道。为使池水净化处理设备有各类水泵的运转不影响邻近房间的工作,要有明确的土建分隔墙,以方便管理,但允许与空调、冷冻机房组合在一个建筑内。
12.1.3 设备机房的环境,对保护设备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很重要,尤其是较贵重的臭氧发生器、控制仪表等。特别是一些化学药品存放房间,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规程作了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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