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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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设备维护和管理

14.6.1 毛发聚集器的过滤筒应每日清洗一次。
14.6.2 循环水泵的操作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应逐台在水泵出水管关闭情况下开启,然后再缓慢打开阀门。且工作泵与备用泵应交替运行,互为备用。
2 每日每场次对水泵运行情况应进行如下项目内容的工作记录:
1) 检查不同水流量下电动机电流值及温升;
2) 水泵转动部位的噪声及振动情况;
3) 不同水流量下进水管及出水管压力表读数;
4) 故障出现部位、产生原因及排除方法。
3 每年应对水泵进行一次中修,检查轴承磨损、机械密封情况,并应清除各类杂质,必要时应更换易损配件。
4 水泵运行时间超过500h时,应对轴承进行加油。
14.6.3 过滤器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英砂过滤器应在中速过滤速率下连续运行。在低游泳负荷及夜间时,宜以50%或35%的过滤速率运行;如提高过滤速率时,应缓慢增大。
2 石英砂过滤器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反冲洗:
1) 进水口与出水口的压力差达到0.06MPa; 
2) 进水口与出水口的压力差未达到0.06MPa,但连续运行时间已达到5d;
3) 游泳池计划停止开放时间超过5d,且池水不泄空,在停止之前应进行反冲洗。
14.6.4 硅藻土过滤器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次预涂膜或脱落后再次预涂膜,在硅藻土混合液桶内的排水达到设定的游泳池水质浑浊度后,方可进入池水过滤工序;
2 板框式过滤器进水口与出水口的压力差达到0.07MPa时,应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
3 烛式过滤器进水口与出水口的压力差值大于出水口压力值的50%时,应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
14.6.5 过滤器反冲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逐个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不得2个及2个以上过滤器同时进行反冲洗;
2 反冲洗宜先进行空气冲,后进行水反冲洗;
3 反冲洗时应连续保持本规程第5.7.4条规定的冲洗强度和历时,且反冲洗实施过程未结束时不得中途中断;
4 反冲洗完成后,应按不小于1.2倍的过滤流量进行正洗,待初滤水水质符合《游泳池水质标准》CJ 244时,过滤器方可投入过滤运行。
14.6.6 过滤器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清洁压力表连接管口及观察窗一次,并应检查排气阀的工作情况;
2 每3个月应检查压力表及流量计读数的准确性,并应对其进行校正;
3 每年应打开人孔一次,观察过滤介质与过滤器接触面的腐蚀情况及砂层的质量,并应补充新的滤料至设计高度;
4 每年应补充流失滤料一次;每隔5~7年应更换一次滤料及承托层,并应对过滤器壳体及内部配件进行检修,更换或进行防腐处理;
5 硅藻土过滤机经反冲洗后,进水和出水管上的压力差始终保持不变化时,应对过滤器内部的滤布进行清洗。
14.6.7 过滤器工作记录内容应包括:
1 每台过滤器的运行初始时间及终止反冲洗的时间、运行历时数;
2 每台过滤器应每个开放场次记录开场及终场的进水及出水压力值、压差;
3 每台过滤器反冲洗强度和反冲洗历时;
4 每台过滤器反冲洗完成后的正洗时间、历时及投入正式运行的时间。
14.6.8 加药及控制设备的操作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配置设备的性能,并应严格按照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程序进行操作;
2 每个开放场次应巡视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仪表工作状况不少于1次,确保读数的准确,并应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如实记录;
3 应每2周对水质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洁和校准;
4 水质检测分析工具包应保持洁净,并经常对试剂的质量、有效期进行检查;
5 化学药剂投加点应经常进行清洁,不得发生堵塞及虹吸作用;
6 每个开放场次内应巡视检查加药泵是否工作在正确的冲程内,以及输送的药液是否通过加药输送管道送往药剂投加点;
7 自动控制参数的设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规格规定;
8 系统的测量、调节、显示和记录仪表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校。
14.6.9 臭氧发生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及时向水封罐补加水封;
2 设备运行250~1000h,应清理或更换进风过滤器;
3 设备运行500~2000h,应更换机内过滤器,并应对设备进行清洁一次;
4 进行上述各项工作时均应切断电源,并由供货商完成上述工作;
5 臭氧系统运行过程应每2h对下列各项参数记录一次: 
1) 臭氧设备的电压、电流、频率;
2) 臭氧产量、臭氧浓度; 
3) 反应罐出水水流、活性炭吸附罐进水及出水或经臭氧消毒水与未经臭氧消毒水混合后水流中的氧化还原电位。
14.6.10 氯气投加、输送、使用、贮存等设备、设施,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相关规定执行。
14.6.11 加热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严格控制池水温度,其允许误差为±1℃;
2 如为分流式加热方式,二次水水温不宜超过40℃,一次水水温不应低于60℃;
3 如为多台加热设备,应各台交替运行;并应在运行前对设备上的各种阀门、附件、仪表、密封装置及设备的稳固性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4 加热设备应在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开启运行;如池水循环净化过滤系统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关闭热源供给管道上的阀门,该阀门也可采用电动阀门,并应与循环水泵开启、关闭进行连锁;
5 加热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检修,清除锈垢和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
14.6.12 游泳池每个开放场次,应对加热设备的下列各项参数记录一次:
1 热媒的压力、温度;
2 被加热池水进入和流出加热设备的二次水的温度、压力;
3 被加热池水与未被加热池水混合后的温度、压力。
14.6.13 附属设施及配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维修:
1 溢水槽、溢流回水槽的格栅盖板,应在每个开放场开放前检查一次,应确保位置正确、稳固,开放期间亦应随时巡视检查;
2 给水口、池底回水口、泄水口等格栅护盖,应每个开放场次检查一次,应确保完整、固定牢靠,如有破损残缺情况时应立即更换;
3 每周对管道系统上的各类阀门的开启、关闭位置的密封性能、工作情况应检查维修一次。
条文说明
本节针对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主要设备提出了维护管理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并要求做到:
1 在实际运行操作中应根据相应的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坚持定期地进行预防性保养,不应等到设备或附件损坏后再进行检修。
2 在检修中只能使用供货商或经销商认可的替换零部件。
3 定期地对化学药品投加系统的装置、计量泵等进行除污清洗。
4 根据设备、附件等损坏频率,应贮存足够的备件,以供更换及故障维修之需。
5 按规定周期对游泳池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等管口护盖格栅进行牢固性检查,确保游泳者不被伤害。据资料介绍:2006年7月日本琦玉县一位7岁女孩丸瑛梨香7月31日在富士见野市一家游泳馆游泳,因池内排水管口网状保护格栅部分脱落,致使该女孩被吸入回水管,不幸身亡,这一报导应引起管理者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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