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桩的选型与布置
3.3.1 基桩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 按承载性状分类:
1) 摩擦型桩;
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受,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 端承型桩:
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
2. 按成桩方法分类:
1) 非挤土桩:干作业法钻(挖)孔灌注桩、泥浆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套管护壁法钻(挖)孔灌注桩;
2) 部分挤土桩:冲孔灌注桩、钻孔挤扩灌注桩、搅拌劲芯桩、预钻孔打入(静压)预制桩、打入(静压)式敞口钢管桩、敞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H型钢桩;
3) 挤土桩: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挤)扩灌注桩、打入(静压)预制桩、闭口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和闭口钢管桩。
3. 按桩径(设计直径d)大小分类:
1) 小直径桩:d≤250mm;
2) 中等直径桩:250mm<d<800mm;
3) 大直径桩:d≥800mm。
3.3.2 桩型与成桩工艺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性质、桩的使用功能,穿越土层、桩端持力层、地下水位、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经验、制桩材料供应条件等,按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选择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1. 对于框架-核心筒等荷载分布很不均匀的桩筏基础,宜选择基桩尺寸和承载力可调性较大的桩型和工艺。
2. 挤土沉管灌注桩用于淤泥和淤泥质土层时,应局限于多层住宅桩基。
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不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PS)。
3.3.3 基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3的规定;当施工中采取减小挤土效应的可靠措施时,可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减小。
表3.3.3 基桩的最小中心距
续表 3.3.3
2. 排列基桩时,宜使桩群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并使基桩受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抗弯截面模量。
3. 对于桩箱基础、剪力墙结构桩筏(含平板和梁板式承台)基础,宜将桩布置于墙下。
4. 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桩筏基础应按荷载分布考虑相互影响,将桩相对集中布置于核心筒和柱下;外围框架柱宜采用复合桩基,有合适桩端持力层时,桩长宜减小。
5. 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
6. 对于嵌岩桩,嵌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素确定;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岩深度;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且不应小于0.2m。
1. 应正确理解桩的分类内涵
1) 按承载力发挥性状分类
承载性状的两个大类和四个亚类是根据其在极限承载力状态下,总侧阻力和总端阻力所占份额而定。承载性状的变化不仅与桩端持力层性质有关,还与桩的长径比、桩周上层性质,成桩工艺等有关。对于设计而言,应依据基桩竖向承载性状合理配筋、计算负摩阻力引起的下拉荷载、确定沉降计算图式、制定灌注桩沉渣控制标准和预制桩锤击和静压终止标准等。
2) 按成桩方法分类
按成桩挤土效应分类,经大量工程实践证明是必要的,也是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规定。成桩过程中有无挤土效应,涉及设计选型、布桩和成桩过程质量控制。
成桩过程的挤土效应在饱和黏性土中是负面的,会引发灌注桩断桩、缩颈等质量事故,对于挤土预制混凝土桩和钢桩会导致桩体上浮,降低承载力,增大沉降;挤土效应还会造成周边房屋、市政设施受损;在松散土和非饱和填土中则是正面的,会起到加密、提高承载力的作用。
对于非挤土桩,由于其既不存在挤土负面效应,又具有穿越各种硬夹层、嵌岩和进入各类硬持力层的能力,桩的几何尺寸和单桩的承载力可调空间大。因此钻、挖孔灌注桩使用范围大,尤以高重建筑物更为合适。
3) 按桩径大小分类
桩径大小影响桩的承载力性状,大直径钻(挖、冲)孔桩成孔过程中,孔壁的松驰变形导致侧阻力降低的效应随桩径增大而增大,桩端阻力则随直径增大而减小。这种尺寸效应与土的性质有关,黏性土、粉上与砂土、碎石类土相比,尺寸效应相对较弱。另外侧阻和端阻的尺寸效应与桩身直径d、桩底直径D呈双曲线函数关系,尺寸效应系数: 。
2. 应避免基桩选型常见误区
1) 凡嵌岩桩必为端承桩
将嵌岩桩一律视为端承桩会导致将桩端嵌岩深度不必要地加大,施工周期延长,造价增加。
2) 挤土灌注桩也可应用于高层建筑
沉管挤土灌注桩无需排土排浆,造价低。20世纪80年代曾风行于南方各省,由于设计施工对于这类桩的挤土效应认识不足,造成的事故极多,因而21世纪以来趋于淘汰。然而,重温这类桩使用不当的教训仍属必要。某28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为饱和粉质黏土、粉土、黏土;采用φ500、l=22m、沉管灌注桩,梁板式筏形承台,桩距3.6d,均匀满堂布桩;成桩过程出现明显地面隆起和桩上浮;建至12层底板即开裂,建成后粱板式筏形承台的主次粱及部分与核心筒相连的框架粱开裂。最后采取加固措施,将梁板式筏形承台主次粱两侧加焊钢板,梁与粱之间充填混凝土变为平板式筏形承台。
鉴于沉管灌注桩应用不当的普遍性及其严重后果,本次规范修订中,严格控制沉管灌注桩的应用范围,在软土地区仅限于多层住宅单排桩条基使用。
3) 预制桩的质量稳定性高于灌注桩
近年来,由于沉管灌注桩事故频发,PHC和PC管桩迅猛发展,取代沉管灌注桩。毋庸置疑,预应力管桩不存在缩颈、夹泥等质量问题,其质量稳定性优于沉管灌注桩,但是与钻、挖、冲孔灌注桩比较则不然。首先,沉桩过程的挤土效应常常导致断桩(接头处)、桩端上浮、增大沉降,以及对周边建筑物和市政设施造成破坏等;其次,预制桩不能穿透硬夹层,往往使得桩长过短,持力层不理想,导致沉降过大;其三,预制桩的桩径、桩长、单桩承载力可调范围小,不能或难于按变刚度调平原则优化设计。因此,预制桩的使用要因地、因工程对象制宜。
4) 人工挖孔桩质量稳定可靠
人工挖孔桩在低水位非饱和土中成孔,可进行彻底清孔,直观检查持力层,因此质量稳定性较高。但是,设计者对于高水位条件下采用人工挖孔桩的潜在隐患认识不足。有的边挖孔边抽水,以至将桩侧细颗粒淘走,引起地面下沉,甚至导致护壁整体滑脱,造成人身事故,还有的将相邻桩新灌注混凝土的水泥颗粒带走,造成离析;在流动性淤泥中实施强制性挖孔,引起大量淤泥发生侧向流动,导致土体滑移将桩体推歪、推断。
5) 凡扩底可提高承载力
扩底桩用于持力层较好、桩较短的端承型灌注桩,可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但是,若将扩底不适当应用,则可能走进误区。如:在饱和单轴抗压强度高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的基岩中扩底,是不必要的;在桩侧土层较好、桩长较大的情况下扩底,一则损失扩底端以上部分侧阻力,二则增加扩底费用,可能得失相当或失大于得;将扩底端放置于有软弱下卧层的薄硬土层上,既无增强效应,还可能留下安全隐患。
近年来,全国各地研发的新桩型,有的已取得一定的工程应用经验,编制了推荐性专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各有其适用条件。由于选用不当,造成事故者也不少见。
3.3.3 基桩的布置是桩基概念设计的主要内涵,是合理设计、优化设计的主要环节。
1. 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基桩最小中心距规定基于两个因素确定。第一,有效发挥桩的承载力,群桩试验表明对于非挤土桩,桩距3~4d时,侧阻和端阻的群桩效应系数接近或略大于1;砂土、粉土略高于黏性土。考虑承台效应的群桩效率则均大于1。但桩基的变形因群桩效应而增大,亦即桩基的竖向支承刚度因桩土相互作用而降低。
基桩最小中心距所考虑的第二个因素是成桩工艺。对于非挤土桩而言,无需考虑挤土效应问题;对于挤土桩,为减小挤土负面效应,在饱和黏性土和密实土层条件下,桩距应适当加大。因此最小桩距的规定,考虑了非挤土,部分挤土和挤土效应,同时考虑桩的排列与数量等因素。
2. 考虑力系的最优平衡状态。桩群承载力合力点宜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以减小荷载偏心的负面效应。当桩基受水平力时,应使基桩受水平力和力矩较大方向有较大的抗弯截面模量,以增强桩基的水平承载力,减小桩基的倾斜变形。
3. 桩箱、桩筏基础的布桩原则。为改善承台的受力状态,特别是降低承台的整体弯矩、冲切力和剪切力,宜将桩布置于墙下和梁下,并适当弱化外围。
4. 框架-核心筒结构的优化布桩。为减小差异变形、优化反力分布、降低承台内力,应按变刚度调平原则布桩。也就是根据荷载分布,作到局部平衡,并考虑相互作用对于桩土刚度的影响,强化内部核心筒和剪力墙区,弱化外围框架区。调整基桩支承刚度的具体作法是:对于刚度强化区,采取加大桩长(有多层持力层)、或加大桩径(端承型桩)、减小桩距(满足最小桩距);对于刚度相对弱化区,除调整桩的几何尺寸外,宜按复合桩基设计。由此改变传统设计带来的碟形沉降和马鞍形反力分布,降低冲切力、剪切力和弯矩,优化承台设计。
5. 关于桩端持力层选择和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桩端持力层是影响基桩承载力的关键性因素,不仅制约桩端阻力而且影响侧阻力的发挥,因此选择较硬土层为桩端持力层至关重要;其次,应确保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有效发挥其承载力。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除考虑承载性状外尚应同成桩工艺可行性相结合。本款是综合以上二因素结合工程经验确定的。
6. 关于嵌岩桩的嵌岩深度原则上应按计算确定,计算中综合反映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性质、桩径、桩长诸因素,但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4d(以岩面坡下方深度计),对于倾斜度太于30%的中风化岩,宜报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程度适当加大嵌岩深度,以确保基桩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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