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控制器 XF386-2002
5.2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
5.2.1 要求
控制器主要部件的性能应能满足4.2的要求。
5.2.2 方法
5.2.2.1 检查并记录试样的控制机构、开关和按键的可操作性及功能标注情况。
5.2.2.2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等情况。
5.2.2.3 检查并记录接线端子标注情况。
5.2.2.4 模拟火警信号输入,测量并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
5.2.2.5 检查并记录备用电源的型号、参数。
5.2.2.6 检查并记录限位器的功能标注情况,操作控制器,检查并记录限位器动作情况。
5.2.2.7 检查并记录手动控制装置功能标注情况。
5.2.2.8 对于微处理器(计算机)控制式试样,检查并记录操作系统及软件情况。
控制器主要部件的性能应能满足4.2的要求。
5.2.2 方法
5.2.2.1 检查并记录试样的控制机构、开关和按键的可操作性及功能标注情况。
5.2.2.2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等情况。
5.2.2.3 检查并记录接线端子标注情况。
5.2.2.4 模拟火警信号输入,测量并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
5.2.2.5 检查并记录备用电源的型号、参数。
5.2.2.6 检查并记录限位器的功能标注情况,操作控制器,检查并记录限位器动作情况。
5.2.2.7 检查并记录手动控制装置功能标注情况。
5.2.2.8 对于微处理器(计算机)控制式试样,检查并记录操作系统及软件情况。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5.1 控制器试验纲要
- 下一节:5.3 基本功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