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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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

Ⅰ软弱下卧层验算

5.4.1 对于桩距不超过6d的群桩基础,桩端持力层下存在承载力低于桩端持力层承载力1/3的软弱下卧层时,可按下列公式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见图5.4.1):



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图5.4.1 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Ⅱ负摩擦力计算

5.4.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1.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5.4.3 桩周土沉降可能引起桩侧负摩阻力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当缺乏可参照的工程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验算。
    1. 对于摩擦型基桩可取桩身计算中性点以上侧阻力为零,并可按下式验算基桩承载力:









5.4.8 膨胀土上轻型建筑的短桩基础,应按下列公式验算群桩基础呈整体破坏和非整体破坏的抗拔稳定性:

条文说明

5.4.1 桩距不超过6d的群桩,当桩端平面以下软弱下卧层承载力与桩端持力层相差过大(低于持力层的1/3)且荷载引起的局部压力超出其承载力过多时,将引起软弱下卧层侧向挤出,桩基偏沉,严重者引起整体失稳。对于本条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公式着重说明四点:
    1) 验算范围。规定在桩端平面以下受力层范围存在低于持力层承载力1/3的软弱下卧层。实际工程持力层以下存在相对软弱土层是常见现象,只有当强度相差过大时才有必要验算。因下卧层地基承载力与桩端持力层差异过小,土体的塑性挤出和失稳也不致出现。
    2) 传递至桩端平面的荷载,按扣除实体基础外表面总极限侧阻力的3/4而非1/2总极限侧阻力。这是主要考虑荷载传递机理,在软弱下卧层进入临界状态前基桩侧阻平均值已接近于极限。
    3) 桩端荷载扩散。持力层刚度愈大扩散角愈大,这是基本性状,这里所规定的压力扩散角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一致。
    4) 软弱下卧层承载力只进行深度修正。这是因为下卧层受压区应力分布并非均匀,呈内大外小,不应作宽度修正;考虑到承台底面以上土已挖除且可能和土体脱空,因此修正深度从承台底部计算至软弱土层顶面。另外,既然是软弱下卧层,即多为软弱黏性土,故深度修正系数取1.0。
5.4.3 桩周负摩阻力对基桩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取决于桩周负摩阻力强度、桩的竖向承载类型,因此分三种情况验算。
    1. 对于摩擦型桩,由于受负摩阻力沉降增大,中性点随之上移,即负摩阻力、中性点与桩顶荷载处于动态平衡。作为一种简化,取假想中性点(按桩端持力层性质取值)以上摩阻力为零验算基桩承载力。
    2. 对于端承型桩,由于桩受负摩阻力后桩不发生沉降或沉降量很小,桩土无相对位移或相对位移很小,中性点无变化,故负摩阻力构成的下拉荷载应作为附加荷载考虑。
    3. 当土层分布不均匀或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较敏感时,由于下拉荷载是附加荷载的一部分,故应将其计入附加荷载进行沉降验算。
5.4.4 本条说明关于负摩阻力及下拉荷载计算的相关内容。
    1. 负摩阻力计算
    负摩阻力对基桩而言是一种主动作用。多数学者认为桩侧负摩阻力的大小与桩侧土的有效应力有关,不同负摩阻力计算式中也多反映有效应力因素。大量试验与工程实测结果表明,以负摩阻力有效应力法计算较接近于实际。因此本规范规定如下有效应力法为负摩阻力计算方法。

    ζn与上的类别和状态有关,对于粗粒上,ζn随土的粒度和密实度增加而增大;对于细粒土,则随土的塑性指数、孔隙比、饱和度增大而降低。综合有关文献的建议值和各类土中的测试结果,给出如本规范表5.4.4-1所列ζn值。由于竖向有效应力随上

采用有效应力法计算负摩阻力图
图20 采用有效应力法计算负摩阻力图

    某电厂的贮煤场位于厚70~80m的第四系全新统海相地层上,上部为厚20~35m的低强度、高压缩性饱和软黏土。用底面积为35m×35m、高度为4.85m的土石堆载模拟煤堆荷载,堆载底面压力为99kPa,在堆载中心设置了一根入土44m的ф610闭口钢管桩,桩端进入超固结黏土、粉质黏土和粉土层中。在钢管桩内采用应变计量测了桩身应变,从而得到桩身正、负摩阻力分布图、中性点位置;在桩周土中埋设了孔隙水压力计,测得地基中不同深度的孔隙水压力变化。按本规范式(5.4.4-1)估算,得图20所示曲线。由图中曲线比较可知,计算值与实测值相近。
    2. 关于中性点的确定
    当桩穿越厚度为l0的高压缩土层,桩端设置于较坚硬的持力层时,在桩的某一深度ln以上,土的沉降大于桩的沉降,在该段桩长内,桩侧产生负摩阻力;ln深度以下的可压缩层内,土的沉降小于桩的沉降,土对桩产生正摩阻力,在ln深度处,桩土相对位移为零,既没有负摩阻力,又没有正摩阻力,习惯上称该点为中性点。中性点截面桩身的轴力最大。
    一般来说,中性点的位置,在初期多少是有变化的,它随着桩的沉降增加而向上移动,当沉降趋于稳定,中性点也将稳定在某一固定的深度ln处。
    工程实测表明,在高压缩性土层l0的范围内,负摩阻力的作用长度,即中性点的稳定深度ln,是随桩端持力层的强度和刚度的增大而增加的,其深度比ln/l0的经验值列于本规范表5.4.4-2中。
    3. 关于负摩阻力的群桩效应的考虑
    对于单桩基础,桩侧负摩阻力的总和即为下拉荷载。
    对于桩距较小的群桩,其基桩的负摩阻力因群桩效应而降低。这是由于桩侧负摩阻力是由桩侧土体沉降而引起,若群桩中各桩表面单位面积所分担的土体重量小于单桩的负摩阻力极限值,将导致基桩负摩阻力降低,即显示群桩效应。计算群桩中基桩的下拉荷载时,应乘以群桩效应系数ηn<1。本规范推荐按等效圆法计算其群桩效应,即独立单桩单位长度的负摩阻力由相应长度范围内半径re形成的土体重量与之等效,得

5.4.5 桩基的抗拔承载力破坏可能呈单桩拔出或群桩整体拔出,即呈非整体破坏或整体破坏模式,对两种破坏的承载力均应进行验算。
5.4.6 本条说明关于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的确定问题。
    1.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现场上拔试验确定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群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难以通过试验确定,故可通过计算确定。
    2. 对于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桩基可通过计算确定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但应进行工程桩抗拔静载试验检测。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计算涉及如下三个问题:
        1) 单桩抗拔承载力计算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理论计算模式,以土的抗剪强度及侧压力系数为参数按不同 破坏模式建立的计算公式;另一类是以抗拔桩试验资料为基础,采用抗压极限承载力计算模式乘以抗拔系数λ的经验性公式。前一类公式影响其剪切破坏面模式的因素较多,包括桩的长径比、有无扩底、成桩工艺、地层土性等,不确定因素多,计算较为复杂。为此,本规范采用后者。
        2) 关于抗拔系数λ(抗拔极限承载力/抗压极限承载力)。
    从表10所列部分单桩抗拔抗压极限承载力之比即抗拔系数λ看出,灌注桩高于预制桩,长桩高于短桩,黏性土高于砂土。
    本规范表5.4.6—2给出的且是基于上述试验结果并参照有关规范给出的。

表10 抗拔系数λ部分试验结果

抗拔系数λ部分试验结果

        3) 对于扩底抗拔桩的抗拔承载力。扩底桩的抗拔承载力破坏模式,随土的内摩擦角大小而变,内摩擦角愈大,受扩底影响的破坏柱体愈长。桩底以上长度约4~10d范围内,破裂柱体直径增大至扩底直径D;超过该范围以上部分,破裂面缩小至桩土界面。
    按此模型给出扩底抗拔承载力计算周长ui,如本规范表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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