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版) GB/T50193-1993
5.2 选择阀与喷头
5.2.1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一个选择阀。选择阀应设置在储存容器间内,并应便于手动操作,方便检查维护。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
5.2.2 选择阀可采用电动、气动或机械操作方式。选择阀的工作压力:高压系统不应小于12MPa,低压系统不应小于2.5MPa。
5.2.3 系统在启动时,选择阀应在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采用灭火剂自身作为启动气源打开的选择阀,可不受此限。
5.2.3A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喷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二氧化碳分布均匀,喷头应接近天花板或屋顶安装。
5.2.4 设置在有粉尘或喷漆作业等场所的喷头,应增设不影响喷射效果的防尘罩。
条文说明
5.2.1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如选择阀设置在储存容器间外或防护区,则可能导致集流管道过长,容易引起气、液分离或出现干冰堵塞的情况。而不能有效灭火,甚至导致灭火失败。因此,对选择阀的设置位置提出了限制要求。
5.2.2 高压系统选择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与集流管的工作压力一致。
用于低压系统的阀门,由于系统会出现2.5MPa的压力,故确定低压系统选择阀的工作压力为2.5MPa这里也参照了VdS 2093的规定,VdS 2093给出低压系统阀门工作压力为2.5MPa。
5.2.3 为避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动作时,选择阀滞后打开而出现选择阀和集流管承受水锤作用而出现超压,或者因集流管压力过大导致电动式选择阀(利用电磁铁通电时产生的吸力或推力打开阀门)无法打开等情况,故要求选择阀的动作应在容器阀动作前或同时能够打开。而对于采用自身气体打开选择阀的低压系统,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因此采用灭火剂自身作为启动气源打开的选择阀,可以不需要提前打开或同时打开。
5.2.3A 本条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布置原则和方法,等效采用ISO 6183。ISO 6183指出: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应使封闭空间的任何部分都获得同样的二氧化碳浓度,喷嘴应接近天花板安装。
5.2.4 ISO 6183规定:“必要时针对影响喷头功能的外部污染,对喷头加以保护”。本条款较原来增加了“喷漆作业等场所”,我们认为喷漆作业场所有必要强调指出。其中“等”字表示不仅仅限于有粉尘和喷漆作业场所,还包括了影响喷头功能的其他外部污染场所。
5.2.2 高压系统选择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MPa与集流管的工作压力一致。
用于低压系统的阀门,由于系统会出现2.5MPa的压力,故确定低压系统选择阀的工作压力为2.5MPa这里也参照了VdS 2093的规定,VdS 2093给出低压系统阀门工作压力为2.5MPa。
5.2.3 为避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动作时,选择阀滞后打开而出现选择阀和集流管承受水锤作用而出现超压,或者因集流管压力过大导致电动式选择阀(利用电磁铁通电时产生的吸力或推力打开阀门)无法打开等情况,故要求选择阀的动作应在容器阀动作前或同时能够打开。而对于采用自身气体打开选择阀的低压系统,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因此采用灭火剂自身作为启动气源打开的选择阀,可以不需要提前打开或同时打开。
5.2.3A 本条规定了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布置原则和方法,等效采用ISO 6183。ISO 6183指出: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应使封闭空间的任何部分都获得同样的二氧化碳浓度,喷嘴应接近天花板安装。
5.2.4 ISO 6183规定:“必要时针对影响喷头功能的外部污染,对喷头加以保护”。本条款较原来增加了“喷漆作业等场所”,我们认为喷漆作业场所有必要强调指出。其中“等”字表示不仅仅限于有粉尘和喷漆作业场所,还包括了影响喷头功能的其他外部污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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