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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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浓缩

10.4.1 排泥水浓缩宜采用重力浓缩,当采用气浮浓缩和离心浓缩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4.2 浓缩后泥水的含固率应满足选用脱水机械的进机浓度要求,且不低于 2%。

10.4.3 重力浓缩池宜采用圆形或方形辐流式浓缩池,当占地面积受限制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斜板 ( 管 ) 浓缩池。

10.4.4 重力浓缩池面积可按固体通量计算,并按液面负荷校核。

10.4.5 固体通量、液面负荷宜通过沉降浓缩试验,或按相似排泥水浓缩数据确定。当无试验数据和资料时,辐流式浓缩池的固体通量可取 0.5~1.0kg 干固体/(m2·h) ,液面负荷不大于 1.0m3/(m2·h) 。

10.4.6 辐流式浓缩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池边水深宜为 3.5~4.5m 。当考虑泥水在浓缩池作临时贮存时,池边水深可适当加大。
2 宜采用机械排泥,当池子直径 ( 或正方形一边 ) 较小时,也可以采用多斗排泥。
3 刮泥机上宜设置浓缩栅条,外缘线速度不宜大于 2m/min 。
4 池底坡度为 8%~10%,超高大于 0.3m 。
5 浓缩泥水排出管管径不应小于 150mm 。

10.4.7 当重力浓缩池为间歇进水和间歇出泥时,可采用浮动槽收集上清液提高浓缩效果。

条文说明

10.4.1 关于排泥水浓缩方式的规定。

目前,在排泥水处理中,大多数采用重力式浓缩池。重力式浓缩池的优点是日常运行费低,管理较方便;另外由于池容大,对负荷的变化,特别是对冲击负荷有一定的缓冲能力,适应原水高浊度的能力较强。如果采用其他浓缩方式,如离心浓缩,失去了容积对负荷变化的缓冲能力,负荷增大,就会显出脱水机能力的不足,给运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目前,国内外重力沉降浓缩池用得最多。《日本水道设计指针》 (2000 年版)只列入了重力沉降浓缩池。在国内,重力浓缩池另一种形式斜板浓缩池也在开始利用。

10.4.2 每一种类型脱水机械对进机浓度都有一定的要求,低于这一浓度,脱水机不能适应,例如,板框压滤机进机浓度可要求低一些,但一般不能低于 2%。又如,带式压滤机则要求大于 3%。

10.4.3 关于重力式浓缩池池型的规定。

国内外重力式浓缩池一般多采用辐流式浓缩池。土地面积较紧张的日本,浓缩池也多采用面积较大的中心进水辐流式浓缩池。虽然斜板浓缩池占地面积小,但斜板需更换,由于容积小,缓解冲击负荷的能力较低。因此,本条文规定仍以辐流式浓缩池作为重力式沉降浓缩池的主要池型。在面积受限制的地方,也可采用斜板 ( 斜管 ) 浓缩池。若采用斜板浓缩,调节工序的排泥池及脱水机前污泥平衡池容积宜大一些。

10.4.4 关于重力式浓缩池面积计算的原则规定。

浓缩池面积一般按通过单位面积上的固体量即固体通量确定。但在入流泥水浓度太低时,还要用液面负荷进行校核,以满足泥渣沉降的要求。

10.4.5 关于固体通量的原则规定。

固体通量、液面负荷、停留时间与污泥的性质、浓缩池形式有关。因此,原则上固体通量、液面负荷及停留时间应通过沉降浓缩试验确定或者按相似工程运行数据确定。

泥渣停留时间一般不小于 24h,这里所指的停留时间不是水力停留时间,而实际上是泥渣浓缩时间,即泥龄。大部分水完成沉淀过程后,上清液从溢流堰流走,上清液停留时间远比底流泥渣停留时间短。由于排泥水从入流到底泥排出,浓度变化很大,例如,排泥水入流浓度为含水率 99.9%,经浓缩后,底泥浓度含水率达 97%。这部分泥的体积变化很大,因此,泥渣停留时间的计算比较复杂,需通过沉淀浓缩试验确定。一般来说,满足固体通量要求,且池边水深有 3.5~4.5m,则其泥渣停留时间一般能达到不小于 24h 。

对于斜板 ( 斜管 ) 浓缩池固体负荷、液面负荷,由于与排泥水性质、斜板 ( 斜管 ) 形式有关,各地所采用的数据相差较大,因此,宜通过小型试验,或者按相似排泥水、同类型斜板数据确定。

10.4.6 关于辐流式浓缩池设计的有关规定。

10.4.7 重力沉降浓缩池的进水原则上应该是连续的,当外界因素的变化不能实现进水连续或基本连续时,可设浮动槽收集上清液,提高浓缩效果,成为间歇式浓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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