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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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18.14.1 电梯和自动扶梯运行参数的监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
    2 当监控电梯群组运行时,电梯群宜分组、分时段控制;
    3 宜对每台电梯的运行时间进行累计。

18.14.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火灾信号应设有连锁控制。当系统接收火灾信号后,应将全部客梯迫降至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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