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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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一般规定

20.1.1 本章包括数字程控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调度交换机系统、会议电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VSAT卫星通信系统、多媒体现代教育系统等通信网络系统及通信配线与管道。

20.1.2 通信网络系统应为建筑物或建筑群的拥有者(管理者)及使用者提供便利、快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20.1.3 通信网络系统应对来自建筑物或建筑群内、外的信息,进行接收、存储、处理、交换、传输,并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

20.1.4 建筑物或建筑群中有线或无线接入网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YD/T509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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