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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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教学管理

8.2.1 按照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培训类别和范围,依据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8.2.2 制定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
8.2.3 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材、讲义和相关资料,严格按大纲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实施培训。
8.2.4 按照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等教学方法。
8.2.5 每期培训班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严格学员考勤,实行跟班听课制度。
8.2.6 每期培训班应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对教师、课程设置、教材及后勤服务意见和建议。
8.2.7 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每年应征求一次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意见。
8.2.8 每年应组织一次管理评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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