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搜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食储存场所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引言
下一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