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第七章 人员配备
第三十八条 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第六章 装备标准
- 下一节:第八章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