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6.10 水冲击试验
6.10.1 将被测水流指示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路上,调节水的流速,使其快速从0上升到5.4 m/s,保持此流速10 s,然后快速流速降到0。
6.10.2 试验后,试件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6.10.3 将进行过6.10.1和6.10.2所述两项试验的水流指示器反向安装,进行50次反向冲击,每次反向冲击的最高流速为正向的50%,每次冲击应保持10 s,然后再按照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6.9 水力摩阻损失试验
- 下一节:6.11 水压试验